嬌生爽身粉含「石綿」疑致癌遭判賠11億,我國於2005年已禁用「石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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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澤西州1名男子控告嬌生(Johnson & Johnson)爽身粉害他罹患「間皮瘤」,法院近日判決男子勝訴,嬌生須賠償他與妻子共3700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11.1億的天價。

46歲的銀行家Stephen Lanzo 2016年檢查罹患間皮瘤(mesothelioma),一種會影響肺部功能的罕見癌症,發生在胸腔或腹腔內壁上,被認為是因為接觸石綿纖維而引起。Lanzo表示,使用嬌生嬰兒爽身粉超過30年,吸入粉末導致患上此症,認為業者明知部分產品中含有致癌成分卻沒告知,對此,美國嬌生則強調,公司已做過大規模測試,自家產品中並未含石綿。

然而,這已不是嬌生第一次因爽身粉吃上官司,2017年美國阿拉巴馬州即有一名62歲婦女,疑似因長期使用爽身粉,罹患卵巢癌逝世,家屬因此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決結果嬌生須賠償家屬約合新台幣24億元。

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經動物實驗證實,於私密部位皮膚使用爽身粉,會增加罹患癌症的風險,但在人體尚無證據,仍可將爽身粉用於脖子、腋下等非私密處。

衛福部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洪國登說,行政院衛生署於2005年時就將石綿列為化妝品中的禁用成分,按照現在的規定,化妝品中不可以檢出石綿,就算是含有滑石粉,一樣是不可以檢出石綿成分。

小編評:關於嬌生的案件之前iQC已經討論過了,大家可以看看舊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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