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禁止宣稱療效,但很多食品業者違法宣稱該產品具抗癌、縮小脂肪細胞等,儘管衛福部食藥署會開出數萬到數十萬的罰鍰,但相較數百萬、上千萬的收入,業者根本不痛不癢;為遏止其陋習,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宣布,1個月內將訂出裁罰準則,將對高違規率的食品祭出下架、撤照的鐵腕。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統計顯示,去年共有4647件食品廣告違規,但裁罰總額僅約新台幣1.28億元,坦言對於不少動輒賺進百萬、千萬元的業者來說,根本對這種罰鍰不痛不癢,甚至把罰鍰當作成本,持續違規。
陳時中強調,為了讓地方衛生單位,裁罰起來更有依據,他已要求食藥署在1個月內訂出裁罰準則,針對高違規率的業者,例如違規累積10次,就祭出撤照、下架的裁罰;他進一步呼籲,,絕對不要吃有宣稱療效的食品,若藥品宣稱有速效,也應謹慎選擇。
小編評:高違規率撤照行的通嗎?小編看不懂這個法會怎麼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