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抽驗市售包裝魚蝦,兩成產品標示不合格總計開罰九萬元

連結:生鮮魚、蝦標示不符 消保處總計開罰業者9萬

連結:抽驗60件包裝魚蝦 品質全合格

連結:年菜必備魚蝦抽檢 2成標示不合格

春節將近,年菜必備魚、蝦,消保處今公布抽查20家賣場、超市和量販店業者,共60件魚、蝦結果,在驗重金屬、動物用藥、二氧化硫及新鮮度上,全數合格,另有12件標示不合格,地方衛生單位開罰共9萬元,遭罰包含新光三越A11超市的明堯冷凍食品、屏東台糖量販店的宏海產銷班等。

標示主要違失項目為營養標示、淨重、保存方法與調理條件、品名等項目,顯示仍有努力的空間,業者有責任與義務,提供正確且充分的資訊給消費者。

基於海撈與養殖的安全考量不同,45件魚產品中的27件海撈魚檢驗項目為甲基汞、重金屬(鉛、鎘)、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另外18件養殖魚檢驗項目為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四環黴素、孔雀綠、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以上45件品質檢測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15件蝦類,王德明說,養殖為主,少數為海撈,檢驗項目包含二氧化硫、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四環黴素、孔雀綠、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也全合格。

消保處並首度參照國外標準,檢測「揮發性鹽基態氮」含量、意即俗稱的「新鮮度」,結果也全數符合每100公克殘留15毫克以下的規定

明堯冷凍食品公司「薄鹽真鯖片」、宏海產銷班「去刺虱目魚肚」、百珍貿易「紐西蘭深海鱈魚菲力」等3件,已遭衛生機關依法各處3萬元罰鍰。

宏海產銷班蔡姓老闆表示,產品貼有農委會產銷履歷標籤,已有標示保存與製造日期,目前已遵照衛生單位要求,另行標註改正;百珍貿易業者則表示,經查不合格的產品目前都已改善,過去本就有標示,但與國家規定的格式有所不同。

小編評:稽查水產標示,比較少見的項目。


連結:公布「市售魚蝦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消保會)

除了年節時家庭之應景食材以外,魚蝦產品亦在國人營養均衡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一旦品質未符合安全衛生標準,輕微者恐引發消費者過敏,嚴重者恐致消費者食物中毒。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於去(106)年11月下旬間會同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及衛生局人員,至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基隆市等地,隨機就賣場、超市和量販店業者販售之冷凍魚蝦之新鮮度、動物用藥、重金屬、二氧化硫等品質項目及標示進行抽驗和查核,共計抽樣45件魚(其中海撈魚27件、養殖魚18件)和15件蝦,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驗重金屬、動物用藥、二氧化硫及新鮮度等項目。

本次查核和抽驗結果如下:

一、品質及衛生安全抽驗部分:共計抽樣45件魚(其中海撈魚27件和養殖魚18件)及15件蝦:

  • 27件海撈魚檢驗項目為:甲基汞、重金屬(鉛、鎘)、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全數符合規定。
  • 18件養殖魚檢驗項目為: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四環黴素、孔雀綠、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全數符合規定。
  • 15件蝦類檢驗項目為:二氧化硫、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四環黴素、孔雀綠、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全數符合規定。

二、標示查核部分:48件符合規定,12件者不符合規定,主要違失項目如下:(一)營養標示項目:6件未依規定辦理。(二)淨重項目:4件未依規定辦理。(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如應標示保存方法、及調理條件:4件未依規定辦理。(四)品名項目:3件未依規定辦理。(五)須冷藏或須冷凍字樣標示方式:3件未依規定辦理。

小編評:小編忽然想到…冷凍冷藏水產品要做營養標示嗎?

大家可以參考「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目前有修正草案,請參考連結),其實有提到未添加其他成分或配料之生鮮、冷凍、冷藏之包裝水產品,可以免標示營養標示,小編看了案內六件營養標示違規,除了低鹽鯖魚有加鹽一定要標示營養標示外,其他都是業者自主標示卻因為格式不符合被判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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