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黑心海鮮流入台南辦桌 逾百公斤恐吃下肚(2018/01/16)
連結:過期2年還在賣!黑心龍蝦流入台南外燴餐廳(2018/01/16)
連結:台南市衛生局稽查 查獲逾千公斤過期冷凍海鮮等食品(2018/01/16)
台南「浚仁實業有限公司」及「浚美商行」涉嫌將過期海鮮改標再賣,流入當地辦桌外燴業者,近1.6公噸黑心海鮮遭封存,另估計有超過100公斤黑心海鮮被吃下肚。
該公司涉嫌將過期的冷凍海鮮,竄改食品有效日期並分裝重新販售,其中過期最久的是熟凍龍蝦,已過期超過1年半。於該公司產品分裝場所及冷凍倉儲查獲「冷凍蟹腳肉」、「冷凍比目魚」、「起司達人乳酪絲」、「雪之戀水晶皮」、「冷凍牛角貝柱」、「小龍蝦」、「生凍海蝦仁」等逾期產品共1614公斤,並於現場立即封存。
於該公司分裝場所查獲「海蝦仁」、「沙蝦仁」、「草蝦仁」等未標示有效日期之問題產品,合計588公斤,現場責付業者保管,逾期海鮮均流入台南市的7家外燴業者。
逾有效日期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如經查證食品業者貯存販售逾有效日期原料或產品屬實,將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連結:食藥署與檢警合作打擊食安犯罪-查獲「浚O實業有限公司」及「浚O商行」涉嫌竄改逾期冷凍水產品(2018/01/26,TFDA公告)
食藥署於1月11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至「浚O實業有限公司」及「浚O商行」租用冷凍倉庫及作業場所等處同步搜索稽查,查獲該公司涉嫌將逾期食品原料分裝,現場封存「鱈冰魚」、「黃金蟹管肉」及「熟凍龍蝦」等涉嫌違規原料,總計約1.6公噸。前述3項逾期食品原料之下游業者為臺南市地區性餐飲外燴業者,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追查均已全數銷罊無存貨。
為維護國人食用安全,打擊食藥犯罪案件,食藥署運用食安五環-第四環「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透過查緝食藥犯罪案件聯繫平台與保七總隊聯繫合作,本次稽查行動於該公司作業場所及2處冷凍庫查獲貯放逾期食品原料,並發現業者於作業場所進行解凍分裝,疑似竄改食品有效日期分裝販售,當日現場已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封存違規逾期食品原料。為釐清業者違規行為,由保七總隊扣押進銷存資料及比對帳冊,下游業者為臺南市地區性餐飲外燴業者,立即啟動下游追查作業。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依衛生福利部106年12月21日公告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項及第16條情節重大認定原則」,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連結:黑心商賣過期2年海鮮有悔意 捐款國庫判緩刑(2018/10/24)
台南市浚美商行負責人吳浚銘、陳美菁夫妻和3名員工,被控把已過期快2年的海鮮重新包裝銷售,流入7家外燴業者,估計有上百公斤過期海鮮被民眾吃下肚。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5人觸犯加重詐欺取財罪,但考量均坦承涉案,尚有悔意,被害人也表明不告訴,檢察官也同意捐款給國庫的緩刑宣告,所以給予緩刑。吳浚銘夫妻被依法判決各執行1年4月徒刑,均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5萬元。其餘3名員工,各執行1年2月徒刑,均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2萬6千元至3萬2千元,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吳浚銘(48歲)、陳美菁(42歲)在台南佳里區經營「浚仁實業有限公司」、「浚美商行」,都由陳女掛名負責人,從事進口冷凍海鮮及本地水產品批發,營業10多年,年營業額8000萬元。
台南地檢署今年1月間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食藥署、南市府衛生局等搜索2家公司、2處冷凍倉儲及地下加工廠,發現業者正在地下加工廠將過期的沙蝦仁原料解凍,準備重新包裝,並貼上重製的有效日期標籤,當場查扣54箱逾期沙蝦仁。業者承租的兩處冷凍倉儲內,約1600公斤的熟凍龍蝦、鱈冰魚及黃金蟹肉管等過期海鮮食品,其中熟凍龍蝦已逾期近2年,全數由衛生局查扣封存。
衛生局查出,兩間公司已售出冷凍蟹腳肉、冷凍比目魚、小龍蝦等逾期食品約100公斤,流向為台南市的7家外燴業者,經查已全數用罄,進到消費者肚裡。這間食品公司販售的對象主要是坊間的熱炒店,及做外燴的業者,而100公斤的逾期食品,大多是供應路邊的辦桌、宴席。
吳姓夫妻,方姓會計、陳姓司機及陳姓員工共5人均坦承涉案,尚有悔意,法官考量被害人均表明不告訴,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