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衛生局抽驗火鍋食材,甲魚驗出不得殘留之動物用藥(三甲氧芐氨嘧啶)

連結:嘉市火鍋食品抽驗 1件甲魚動物用藥與規定不符

連結:嘉市抽驗火鍋食品 土雞城甲魚驗出動物用藥挨罰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10-11月展開第二波火鍋食品抽驗,針對轄內傳統市場、超市、餐飲業火鍋食材及其配料抽驗共25件(丸子、雞蛋、豆腐、米血、火鍋餃、甲魚等),分別檢驗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水楊酸等)、過氧化氫(殺菌劑)、重金屬及動物用藥。

嘉義市深山土雞城抽驗的一件甲魚,被檢出動物用藥三甲氧芐氨嘧啶0.14ppm,違反不得檢出規定,已要求業者產品下架,因業者無法確認甲魚來源以追溯源頭,市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罰鍰。針對違規產品,衛生局已要求販售業者下架同批產品並追查來源。本市抽驗火鍋食品檢驗結果,可逕至「食安在嘉」網頁之食安中心-後市場抽檢驗公開選單下載或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之抽檢驗公開專區參考。

小編評:甲魚,有趣的項目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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