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台中地檢署指揮警方、食藥署和衛生局搜索雄勳有限公司,查扣更改有效標籤的肉增多火腿調味料288.5公斤、已逾有效日期的迷迭香10包及蒜精1批。
而誤用逾期調味料的食品大廠卜蜂公司,共有「W6預炸蝴蝶翅腿(原味)」、「卜蜂醃漬香酥炸骨腿」、「卜蜂高級火腿1.8 kg」、「卜蜂高級火腿1.8 kg (切片)」、「卜蜂高級火腿1 KG」、「卜蜂高級火腿1KG (切片)」、「燒烤三節翅」、「卜蜂燒烤雞翅600 g」、「卜蜂鹽酥雞700g」及「鹽酥雞丁」等10項產品遭下架。
經查,雄勳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傅展等人,撕掉原包裝有效期限的標籤,冒用原製造廠商的名義偽造不實標籤後,黏貼於商品上販售給卜蜂食品公司,從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共販售665公斤的調味料。雖事後雄勳公司與卜蜂達成和解賠償320萬元,但檢方認為謝傅展明知卜蜂是知名食品廠商,生產多項肉類食品供消費者食用,卻貪圖小利,以換貼標籤方式,降低庫存逾期商品的壓力,仍予以起訴。
台中市大里區「雄勳公司」負責人謝傅展和員工,將過期或即期的調味料與香料改貼偽造有效期限的標籤,賣給食品大廠「卜蜂食品」,害卜蜂10項產品被迫下架,商譽大受影響,事後賠償卜蜂320萬元和解,又被衛生局裁罰302萬元;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該公司不法所得109萬餘元,已被罰那麼多,謝傅展家中還有86歲老母及員工,依詐欺罪諭令支付公庫112萬元,被告3人均緩刑。
本案審理中謝等人坦承犯行,並已賠償卜蜂320萬元和解,雄勳也被衛生局裁罰302萬並已繳納,法官審酌該案不法所得,依現有資料統計僅109萬餘元,而雄勳付出的和解金、罰金已達622萬元,超過不法所得,且謝某家中還有86歲老母,謝本身罹患乾燥症,屬重大傷病第五類,如公司缺乏他的領導,許多員工將面臨失業,諭令如主文附帶支付公庫款項,均給予緩刑、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