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將修正「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規定」,把人用防蚊液主管機關從衛福部改為環保署外,也規定防蚊液成品也需做毒理檢測後才能上架販售,最快年底上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今天發出新聞稿預告修正「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草案,主要修正內容為務實管理,以審查流程為主軸,依申請、審查、核發、免許可、不予許可等先後順序,調整法規架構及條次,並延長環境衛生用藥原體產品有效期限、環境防蟲用天然物質檢測規範、人用化學忌避劑納入管理規定。
在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協調之下,決議未來不管是環境用或人用的化學忌避劑的主管機關都改為環保署,過去只要原料有做過毒理檢測,相關成品就可以直接上架,若草案通過後不論是原料跟成品都需做過皮膚敏感測試等毒理測試才能上市,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預計外界沒有爭議的話,此草案最快年底前上路,目前已上架的產品並不會受到影響,但新產品則都需依照此規定辦理。
連結:環保署預告修正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規定草案(環保署公告)
環保署預告修正「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草案,主要修正內容為務實管理,以審查流程為主軸,依申請、審查、核發、免許可、不予許可等先後順序,調整法規架構及條次,並延長環境衛生用藥原體之產品有效期限、環境防蟲用天然物質檢測規範、人用化學忌避劑納入管理規定。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新增將人用化學忌避劑納入管理,其審查作業會商衛生福利部共同審查。另環境衛生用藥原體多屬高濃度、穩定性高且限由環境用藥製造業使用,故將其產品有效期限修正為5年。
小編評:這個影響業界很大耶,怎麼關注度不怎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