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加強毛巾商品安全之把關,赴各大百貨公司、賣場及商家隨機購買20件毛巾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檢查,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惟標示部分有2件不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規定進行毛巾「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等2項品質項目檢測,另依據CNS 2339-2「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2部:纖維混用率」、商品檢驗法」及「織品標示基準」查核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
標準檢驗局指出,毛巾已自101年10月1日起依據商品檢驗法實施檢驗,以進口邊境抽樣、國內工廠取樣或市場購樣多重把關機制進行查驗。有關本次抽查標示有2件「纖維成分」含量實際檢驗結果與產品標示不一致,不符合「織品標示基準」規定,該局除將對不合格廠商加強查核外,亦將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進行調查及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若屆期未回收或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以避免不符合規定商品於市面銷售。
小編評: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毛巾」抽查結果,附上官方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