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19日於官網宣布,廈門檢驗檢疫局近期連續從五批台灣芒果中檢出農藥溴氰菊酯殘留超標,超過每公斤0.05毫克的限量,即日起對台灣芒果實施連續五批的扣檢;若加強檢測結果連續五批合格,則會恢復10%的抽檢比例,警示通報有效期為六個月。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是一種農用殺蟲藥,中國大陸通稱「敵殺死」或「保棉丹」、「克敵」等,對害蟲的毒效可達DDT的100倍。
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指出,芒果銷中國大陸首次發生藥殘過量銷毀之事,正在聯繫當地檢驗單位,希望取得相關檢驗數據等資料;104年鳳梨銷中國大陸也發生類似事件,則有提供檢驗結果。
小編評:第滅寧(Deltamethrin)這支農藥在我國是合法可用的,在芒果中定殘留容許量是0.5 ppm,但是在中國的法規限量標準則是更嚴苛的0.05 ppm,所以這案件應該是單純兩國法規不協調造成的結果,其實只要出口貿易商留意農民投藥紀錄,送檢時確認是否有殘留超標,就可以避免了。
不要跟我說這些基本工作都不知道要做啊,貿易商連這個都不注意就糟糕了…
楊淇鈞是水果貿易公司總經理,公司在北京註冊,業務主要是從台灣進口水果再發貨給中國大陸經銷商,認為這起事件是有貿易商「太大意、不夠專業」,才會在不留意中國大陸農藥殘留規定的情況下,被檢出違規,影響了其他貿易商。
扣檢意味著必須等檢驗報告出爐後,備檢的水果才能入海關。如果遇上週末,可能要等個四、五天,而芒果送到經銷商手中通常還要有約一週的保鮮期。原本芒果進口可持續到8月初,但現在中國大陸執行這項更嚴格的檢測方式,貿易商會選擇乾脆不進口。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指出,此次農藥超標問題主要是被驗出溴氰菊酯(又稱第滅寧)殘留超標。原先標準是0.5 ppm的殘留容許量,但近年中國標準更嚴格,訂出0.05 ppm殘留容許量,出口檢驗才會被卡關,但相較其他國家水果被卡關情況,台灣並不算嚴重。
這次的事件完全感受不出政治因素,這幾年中國也漸漸重視食安問題,以前他們沒有訂標準的部分會參照台灣的標準,這幾年在藥殘方面訂出中方自己的標準;以過去兩岸貿易的藥殘檢疫標準來看,如果對方的標準難以達標,雙方是可以談判協商的,藉由提出科學證據,證明一定的藥殘範圍內對人體無害,可以說服對方改變標準值。
陸委會召開例行記者會,邱垂正針對此狀況表示,目前是芒果盛產期,此次芒果在大陸遭檢驗出有農藥超標情形,是因為陸方對該農藥的檢驗已採取較過去更為嚴格的標準跟規格,台灣農產品外銷到海外包括大陸,均須符合該國的檢驗檢疫標準,大陸近兩三年陸續更新農藥殘留檢驗標準,這不是新設規定。
台灣「農委會」已經透過兩岸協議的平台,洽請陸方提供檢驗結果跟數據,也加強宣導提醒農民及業者外銷國際市場的農產品檢驗標準。
至於有部分業者提出,農產品是否可經由小三通輸入會比較寬鬆的部分,2013年陸方實施小三通的貿易正常化,加強整頓通關檢疫的程序,農產品輸入都須符合大陸相關的標準,可能因為部分貿易商或農民不清楚相關資訊,陸委會已積協調相關單位,包括「農委會」和在地縣市政府農業局,積極跟農民做必要輔導。
小編評:果然是中國新增農殘法規造成的結果…
台南農業局今對此發出聲明,表示各國農藥使用標準、藥檢殘留標準有所不同,是國別不同殘留的個案,台南芒果農藥抽檢皆符合規定,請國人安心食用。本次被韓國檢出之依普同(殺菌劑)、克凡派(殺蟲劑),這2種農藥在國內都是合法用藥。不過韓國今年改採正面表列,沒有在正面表列裡農藥,必須零檢出。而中國所訂藥檢殘留標準。與台灣也有所不同,像第滅寧我國訂為0.5 ppm殘留容許量,中國則為0.05 ppm。
不同國家對於農藥殘留當然會有不同的標準,如果單以標準的不同來推論台灣農藥殘留太寬鬆,明顯是不進入狀況的胡扯。以芬普寧這隻農藥為例,中國允許在芒果的殘留標準是5ppm,日本2ppm,台灣是1ppm,這樣是不是也要說中國跟日本的農藥殘留太寬鬆呢?
以我國輸中的芒果為例,可使用的藥劑會分成三種等級:
- 第一級綠燈區:代表中國比我們更寬鬆或是跟我國一樣的標準,如同前面提到的芬普寧就是屬於綠燈區的農藥。
- 第二級黃燈區:代表中國沒有訂定容許值,但接受我們的標準,所以只要符合台灣國內的農藥殘留,它們也可以接受。
- 第三級紅燈區:代表中國的標準比台灣更嚴格,可能某種農藥殘留在台灣屬合法,但到了中國便不合法。
這次驗出來的溴氰菊酯就是俗稱的第滅寧,在中國,這支藥叫「敵殺死」,是一支廣用型殺蟲劑。台灣農民在芒果種植上使用這支農藥的目的是為了防治東方果實蠅,東方果實蠅有兩支推薦用藥:第滅寧跟芬殺松,但這兩支農藥在中國都是0.05ppm的合法殘留,殘留標準都比台灣嚴格。
走向減藥生產當然是所有人都認同的目標,但要減藥生產,反而應該開放更多類型的農藥,以目前農藥管理的精神,高毒性的農藥很難申請通過,因此藥商在農藥上的開發多以低毒性的農藥為主。但再低毒性的農藥還是會有抗藥性的問題,如果今天的蟲害是甜菜夜蛾,當市面上只有三支農藥可以合法輪流使用時,甜菜夜蛾的抗藥性一定會提高,這將導致用藥的間隔變短讓使用的次數增加,反而造成更多農藥的使用,若有七支農藥可以合法輪流使用,害蟲抗藥性相對就會降低,反而可以降低農藥使用而達到殺蟲的效果。
然而,就是在這種放寬就是毒害的思維下,台灣目前低毒性的新藥申請很難通過,較高毒性的老藥卻無法退場,可以使用的農藥種類一旦減少,就會導致農民用藥量提高,然後大家再來怪農民濫用農藥。
今年中韓芒果輸出受阻,最大的問題還是出在貿易商身上而不是農委會,因為相關的藥殘資料都不難查到,貿易商推責說不知道藥殘的問題根本說不過去,廈門關口每10批就會進行一次抽驗,連續五次都被驗到超標,這當然是貿易商品質管理的問題,商業的回歸商業,現在被扣檢了,損失當然要自負,但媒體和名嘴們卻要農委會負責,請問農委會到底要負什麼責任?
至於有貿易商抱怨去年已經通知農委會有部分的台灣允許的使用藥劑,而韓國未接受延伸使用的問題,農委會沒有積極處理,才導致今年輸韓出現問題。這個觀點就更奇妙了,韓國接受哪些農藥的延伸使用,當然是農藥商要向韓國申請,怎麼會是農委會要負責這些事情呢?難道依普同這支農藥是登記在農委會嗎?還是農委會能與韓國政府協商希望對方開放的殘留容許值調整到與台灣相同或是更寬鬆?申請延伸使用的主體還是藥商,如果沒有藥商提出申請,自然不可能開放延伸使用,請問台灣有哪支農藥的延伸使用是由某國政府來申請的呢?
連結:當中韓農藥殘留標準變嚴│台灣芒果外銷該如何面對?(上下游)
這三款用藥在國內都是合法用藥,只是台灣第滅寧的農藥殘留標準是0.5ppm,比中國0.05ppm寬鬆。而南韓以往針對本國未生產的作物,是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的安全標準,但南韓今年改採正面表列,由於沒有針對芒果在這兩種農藥訂定殘留標準,因此必須零檢出。相較於外銷日本已經建立相對完善的機制,外銷芒果到中韓顯然仍有問題需要面對。
外銷芒果到韓國的李姓貿易商則遇上「依普同」殘留超標的問題。他表示外銷前,就已經知道韓國今年改採正面表列,但「得到的資訊不是很清楚,」也聽說農改場在三、四月份的時候有向農民宣導。不過他還是按照過去的做法,都是拿通過日本藥檢的芒果銷往韓國,才會遇上這樣的情況。
小編評:這兩篇太中肯了,不能只有小編我一個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