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農漁局為確保民眾食用養殖水產品之安全,持續進行轄內養殖場輔導管理工作,今年6月訪查4家養殖場,並抽驗其養殖水產品共計6件送檢(石斑魚1件、嘉鱲2件、黑鯛1件、黃錫鯛1件、寒鯛1件),檢驗結果均合格。
依據「水產動物用藥品使用規範」其孔雀綠及其代謝物、硝基呋喃及其代謝物等均不得檢出,若有檢驗不合格之水產養殖戶,將對其養殖場進行移動管制處分,其養殖水產品禁止移出養殖池,處分期間不定期派員訪查,直到檢驗合格才可上市,以確保民眾食用水產品之安全,請民眾安心食用本縣生產之養殖水產品。
本府農漁局為確保民眾食用養殖水產品之安全,持續進行轄內養殖場輔導管理工作,今年6月訪查4家養殖場,並抽驗其養殖水產品共計6件送檢(石斑魚1件、嘉鱲2件、黑鯛1件、黃錫鯛1件、寒鯛1件),檢驗結果均合格。
依據「水產動物用藥品使用規範」其孔雀綠及其代謝物、硝基呋喃及其代謝物等均不得檢出,若有檢驗不合格之水產養殖戶,將對其養殖場進行移動管制處分,其養殖水產品禁止移出養殖池,處分期間不定期派員訪查,直到檢驗合格才可上市,以確保民眾食用水產品之安全,請民眾安心食用本縣生產之養殖水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