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顧食安 食品業者須聘專業人員
衛生福利部為提升國內食品業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以確保食品產製過程中之安全性,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在今天發布訂定「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明,辦法規定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的「水產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乳品加工食品業」及「餐盒食品工廠」等四類業別,須聘請專任之專門職業人員,負責食品安全管理事項。
她舉例說,水產食品業聘水產師、肉類加工食品業聘畜產技師或獸醫師、乳品加工食品業聘畜產技師、餐盒食品工廠聘營養師或食品技師等。
小編評:對業界影響很大的政策。
小編評:附上法規連結供參考。
食藥署科長鄭維智指,上述專業人員和技師的聘用比例入法後,可改善目前食品業界聘用比例偏低問題,因近年來食安風暴不斷,這些具備食品法規、衛生安全等專業人士進駐食品業後,可扮演「內部糾察隊」的角色,當不肖業者未依規定生產、加工或包裝食品時,有食品專業人員協助源頭管理,該署可更快掌握違規食品的流向。
小編評:內部糾察隊的說法行的通嗎?還是隸屬老闆之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