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水產驗出禁用藥,家樂福、愛買都中標

連結:近10%水產驗出禁用藥 家樂福、愛買都中標

食藥署在七、八月間聯合各縣市衛生局稽查,針對批發魚市場、大賣場和超市等抽驗,共82件水產品中有8件樣品殘留動物用藥,其中8件是午仔魚、1件烏骨雞。

7件午仔魚樣本中,有4件被驗出還原型孔雀綠、3件被驗出屬磺胺劑的黃安甲基噁塞唑,依規定都是不得檢出;其中還原型孔雀綠是惡名昭彰的孔雀綠,動物實驗中會導致肝臟腫瘤,早已被禁用、卻仍在每次的水產品監測中被檢出。

各地衛生局在各地超市中抽查,包括家樂福、愛買和喜互惠等知名超市都中標,其午仔魚來源最多是屏東縣的養殖場,其次是台南、基隆和金門的業者。

小編評:看來這些養殖池底泥已經都是孔雀石綠了。

 


連結:104年7-8月份禽畜水產品殘留動物用藥聯合稽查成果

本次動物用藥殘留檢測項目共計88品項(包括氯黴素類4項、硝基呋喃代謝物類4項、乙型受體素類7項、磺胺劑與Quinolone類等48項、抗生素多重殘留類16項、四環黴素類7項、孔雀綠及其代謝物2項)。本次8件檢出不符規定之檢體中,有1件烏骨雞檢出三甲氧芐胺嘧啶0.09 ppm(殘留容許量:0.05ppm)、4件午仔魚檢出還原型孔雀綠(規定:不得檢出)、3件午仔魚檢出磺胺甲基噁唑(規定:不得檢出),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依同法第52條沒入銷毀。

小編評:水產檢驗,已經來到88項啦。

 


連結:金門問題烏骨雞 已回收並罰款

金門縣衛生局今天表示,金湖鎮某超市販售的烏骨雞7月3日被檢出用藥超標,已經下架並回收,同時罰款新台幣3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7-8月各縣市衛生局禽畜水產品抽驗結果,從批發魚市場、各大賣場及超市等場所抽驗鵝肉17件、鴨肉3件、烏骨雞2件、牛肉20件、午仔魚29件及紅衫魚11件,共82件禽畜水產品,檢測動物用藥殘留有8件不合格,其中1件烏骨雞來自金門,檢出三甲氧芐胺嘧啶0.09ppm超標。

金門縣衛生局表示,這次烏骨雞是在7月3日在金湖鎮某超市抽驗檢出三甲氧芐胺嘧啶0.09ppm超標,業者稱烏骨雞是購自台灣。縣衛生局當下已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停止販售及回收違規產品並依法處罰3萬元。

小編評: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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