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正副院長都吃進口油,副院長毛治國夫人錢瑩瑩還告訴大家要學習認識「國際條碼」。但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今(11)日拿出多瓶打著「西班牙原裝進口」、「日本原裝進口」、「義大利原裝進口」等橄欖油,其中的國碼卻多是「471」、「489」、「470」等非當地國家「國碼」。對此,衛福部官員表示,如果產品標示原裝進口,卻是本國分裝,涉嫌食管法標示不實;但「條碼」上國碼不符,是否也違法,官員卻不願意表態
對此,出席記者會的關務署簡任稽核黃國珍說,海關稽核時不以「國際條碼」為依據。而負責推動國際條碼的「財團法人商品條碼策進會」處長胡榮勝則說,這屬於廠商自律範圍。而衛福部食管署北區管理中心技正王貞懿表示,進口食品必須附上原產地衛生證明文件;如果打著「原裝進口」但卻是本地分裝,涉嫌標示不實。不過,如果廠商沒有註明他們在哪裡分裝,衛福部也不知道,有無廠商因此受罰過,她則含糊帶過說,「應該有吧」
對此,陳亭妃痛批,整桶食用油進口,到台灣加工或分裝後,還可以打上「原裝」嗎?是不是打上「原裝進口」就可以成為護身符,進入三不管地帶,「無權責單位」、「無法可管」以及「不用送驗」
條碼本就和產地無關
在大陸產的商品是可以印台灣條碼的
產地要另外標示清楚
所以這則新聞的重點應放在”食用油是在台灣分裝的,還可以稱作”原裝”進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