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抽驗花生製品,2花生粉不合格

來源: 食藥署抽驗花生製品 2花生粉不合格

為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食藥署和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合作,今年3到10月間到上游進口商、國內製造商、食品原料行、超市等抽驗花生糖、花生粉共218件檢驗黃麴毒素。抽驗結果有211件檢體符合規定,合格率為96.8%

第三季抽驗結果發現2件散裝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包含新北市火鍋店沾醬使用的花生粉和桃園的食品行,都已完成回收銷毀

火鍋店花生粉沾料 黃麴毒素超標

食藥署區管中心科長王慈穗說,不合格產品為2件散裝花生粉,其中一項為板橋極鮮火鍋店的花生粉,業者用來做為火鍋沾醬材料,產品來源是雲林協信泰食品加工廠,總黃麴毒素為55ppb,是標準15ppb的3.6倍,已經回收銷毀17.4公斤

另一件是桃園市衛生局日前到瑞隆商行抽驗「花生粉」,檢出總黃麴毒素22.4ppb(限量標準15 ppb以下),稽查人員將3公斤存貨退回供應商永安農產行,永安農產行說,收到退貨才知道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同批號存貨已全數銷毀

極鮮板橋店長張志文表示,店內向台中「銘利行」購買的花生粉,今年7月被告知驗出殘留致癌的總黃麴毒素超出正常值後,極鮮板橋店當時就將剩餘的花生粉全數退貨給「銘利行」

極鮮火鍋沾醬花生粉 致癌總黃麴毒素超標

食藥署於3月至10月間共抽驗218件花生糖、花生粉等製品,檢驗黃麴毒素殘留量,共7件不合格,除了之前已公布過、且已限期改正完畢的宏龍一口軟花生糖、全聯實業販售的花生牛奶酥、金門鹽酥貢糖、迪化街販售的花生粉外,又新增2家廠商違規

 


連結:104年市售花生製品中黃麴毒素污染監測,合格率96.8%

黃麴毒素主要是由黃麴黴菌與寄生麴黴菌所產生,主要分為黃麴毒素B1、B2、G1與G2,對人類及動物具肝臟毒性、免疫抑制性、致畸胎性及致癌性,其中黃麴毒素B1為已知致癌性最強的天然物質,國際癌症研究中心 (IARC)已將黃麴毒素列為人類第1級致癌物質。花生、玉米、堅果與穀物等農作物於田間或收穫後受黴菌侵襲即會自然產生黃麴毒素,受污染之農作物供食用或作為食品原料均會導致黃麴毒素進入食物鏈。為降低國人攝入黃麴毒素之風險,食藥署長期監測市售花生製品中黃麴毒素污染,依近4年來監測結果分析,花生製品中黃麴毒素不合格率介於1.8%至4.8%,惟於103年不合格率昇高為4.8%,於104年規劃擴大於高風險及源頭廠商抽樣,104年不合格率已降為3.2%。

為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與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共同合作,於104年3至10月間,至上游進口商、國內製造商、食品原料行、超市等地,抽驗花生糖與花生粉共218件檢測黃麴毒素,其中211件檢體符合規定(合格率為96.8%);有4件花生糖及3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出我國衛生標準之規定(15 ppb)。7件不合格檢體中,2件花生糖係自國外進口。所有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回收,已銷毀花生糖74.8公斤及花生粉19.2公斤,違規業者均已依法由衛生局命其限期改正,且均已改正完成。針對不合格產品進口業者,食藥署已提高其邊境抽批機率,加強控管。


小編評:官方資料。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