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稽查鮮乳工廠及鮮乳產品,均符合規定
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並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於102年12月啟動鮮乳稽查。由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及縣市政府衛生局等跨機關通力合作,鎖定全台17家乳品廠商(計20家工廠)(附件1),針對鮮乳原料來源、添加物來源、標示及廠房衛生環境等,查核是否符合標準,並抽驗20件原料生乳及46件鮮乳產品,進行動物用藥殘留及乳品衛生標準檢驗。上述所有查核及檢驗,均符合規定
附件一: 20140113 乳品廠商名單
行政院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去(102)年12月鎖定全台包含光泉、味全、統一、義美等乳品廠商,抽驗20件原料生乳及46件產品進行6類86項動物用藥殘留檢驗,包括:氯黴素類3項、四環黴素類抗生素7項、磺胺劑及Quinolone類48項、硝基呋喃代謝物4項、β-內醯胺類抗生素8項、抗生素及其代謝物多重殘留分析16項等,同時產品部份增加乳品類衛生標準檢驗,包括:酸度、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李斯特菌、沙門氏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所有檢驗均符合規定(產品清單如附件2)
附件二:20140113 乳品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