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冷凍車失溫,可罰1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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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業者為符合環保署怠速三分鐘須熄火規定,冷凍車在卸貨時熄火,壓縮機也隨之停止;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業者如無法保持產品冷凍溫度,最高可開罰一千五百萬元。

對物流恐因怠速熄火,導致產品「失溫」,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聽聞後直言,「應該不可能。」她說,這類車輛通常都有兩組發電機,不太可能因短暫熄火,就使冷凍壓縮機停止運轉。

根據食藥署公告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儲存冷凍、冷藏食品業者,必須確保冷凍食品的中心溫度,保持在攝氏負十八度以下;冷藏食品則應在七度以下



小編評:冷凍、冷藏運送也是門藝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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