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餐厅标示卡路里 延后一年实施(2015/07/10)
美國食品暨藥物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今天表示,它將連鎖餐廳的餐牌須列出每一項餐點卡路里(calorie)數量的規定,延後一年實施,業者必須在2016年底前完成。
食品暨藥物局表示,依照「可負擔健保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規定,在2014年年底之前,全國擁有20或20個以上餐館的連鎖店,須對顧客提出警示,食用太多油膩及甜食,會造成罹染糖尿病的危險。
這項卡洛里規定,包括在餐廳內用餐或外賣、糕餅項目、冰淇淋,一般速食店、比薩(pizza)店和冰淇淋店都在規定之列,若是比薩,應該對一整個或一片比薩都要列出卡洛里。
本來,食品藥物局要求在今年年底就要連鎖餐廳在餐牌、店用告示板上列出所有食物的卡路里含量,以及在顧客要求之下,也應該告知其它營養成分,包括肥油、膽固醇、糖和蛋白質等,並且以文字提出。
小編評:相關法規請見「Menu and Vending Machines Labeling Requirements」,裡面都有詳盡的說明(但是小編我看不懂)。
連結:美國延後實施熱量標示法規(2017/05/02)
美國民眾若要在餐廳菜單和雜貨店看到熱量標示,可得再等一年了。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決定延後原訂本周實施的熱量標示法規。此法是2010年通過的美國健保改革中的一部份,其要求餐廳和其他擁有超過20間分店的食品販售業者標示食物營養成分。反對此規定的超市和其他企業表示,這會造成他們很大的負擔。
FDA在1日表示,延後實施法規「可進一步考慮」降低成本或讓法規更具彈性的方法。就在同一天,美國總統川普政府也降低學童午餐的營養標準。
小編評:一年延一年,一年何其多,結果跟博班一樣唸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