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統計105年化粧品違規廣告處分案件,罰鍰累計超出百萬元的業者有6家,依序為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267萬元)、美商雅詩蘭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263萬元)、愛茉莉太平洋股份有限公司(151萬元)、佳緯貿易有限公司(144萬元)、香港商法華香水化粧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17萬元)及真愛無瑕有限公司(106萬元)等。
統計前10大違規排行榜,總計裁罰新台幣1381萬元;其中從民國96年至今,台灣萊雅統計累計裁罰4683萬元之多,雅詩蘭黛則罰2621萬元。此外,違規廣告的媒體類型以網路廣告182件(34.4%)最多,雜誌171件(32.3%)居第2,其次為電視100件(18.9%)及報紙37件(7.0%)。
小編評:好的化妝品廣告案,就是要有漂亮的圖,還有很容易違規的廣告詞,讓後罰金當作行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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