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近,高雄市政府衞生局於傳統市場、春捲攤商及超市等販賣場所,抽驗豆乾、花生粉、芽菜、春捲皮、糕粿、原料粉、春捲餡料(熟椰菜)共71件,檢驗主要項目為殺菌劑、黃麴毒素、漂白劑、防腐劑、着色劑、二甲基黃、二乙基黃等,其中2件花生粉驗出總黃麴毒素分別為21.61 ppb及20.29 ppb(不符合標準:15 ppb以下),這2件不合格花生粉為燕巢區和昇堂食品行出售,被驗出總黃麴毒素不符「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衞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已通知販賣商立即將有關產品下架。
小編評:又是花生粉,今年真是花生粉違規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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