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禽流感疫情擴散,若繼續使用塑膠籃裝散裝蛋,六月過後將開罰

為加強防疫,農委會於民國103年12月24日公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的「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2年後,即去(105)年12月24日上路,以強化防疫。

但是措施上路後,蛋商考量成本會增加,反彈大,不太願意換成使用一次後必須丟棄的開放性紙箱運輸散裝蛋。然而防疫不能有漏洞下,實況卻是街上仍可見貨車上疊放未清洗的塑膠籃裝散裝蛋運輸景象,就怕散裝蛋幾乎沒洗選過,塑膠籃重複使用,病毒會擴散傳遞。

然而防檢局局長黃㯖昌曾於前述只能用一次性包材裝蛋的措施上路後,回應蛋商看法指出,放散裝蛋的塑膠籃若只用一次,可列一次性包材。 但如何確保塑膠籃會確實只用一次,一定會要蛋商提出證據,證明只用一次,若無法提出將無法符合法規。負責督導防檢局的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說,沒有可行方案下,就是塑膠籃不能列為一次性包材,所有禽蛋改用一次性包材的措施,輔導期照原定6個月施行,約在今年6月過後,違規者將直接開罰,沒有例外。罰額為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這之前的前因後果,請搭配iQC舊聞『農委會「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包材」政策上路,不影響散裝買賣』觀看。

連結:防範疫情 散裝蛋用塑膠籃裝 6月過後會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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