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蛋品標示稽查專案」結果,三件標示不符

連結:頂好超市販售違規蛋 遭開罰

連結:一盒蛋竟有兩種保存日期 食藥署開罰3萬元

食藥署公布最新調查,針對各大賣場、超市及超商等進行生鮮蛋品標示查核結果,桃園有超市販售的「e能健」、「冠軍蛋」、新竹樂活村商店販售的「宏昇青Q健康蛋」,3件不合格商品,分別因為來源牧場登記名稱為畜牧場,於產品標示誤植為農牧場;產品標示之來源牧場與實際不符;保存期限出現雙重標示。

桃園宏昇畜牧場出產的「宏昇青Q健康蛋」,因外盒上的標示保存期限,竟同時出現「常溫保存期限為30天」、「冷藏2到5度C可保存60天」等兩種保存日期,恐會讓民眾混淆,因此食藥署已開罰業者新台幣3萬元,並請地方衛生機關輔導業者回收並改正。

另外在超市販賣,由建宏蛋品公司出品的「冠軍蛋」和「e能健」,也因出現產品標示來源牧場與實際不符,以及來源牧場登記名稱與實際情況不同,也同樣遭食藥署開罰、業者需下架回收並改正商品標示。

連結:105年度「蛋品標示稽查專案」稽查結果(TFDA公告)

依據食藥署公告之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生鮮蛋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或等同意義字樣,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相關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爰依同法第52條命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此外,如標示不實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小編評:這些盒蛋的標示是依照"散裝食品"標示的規範辦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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