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油案今日在智慧財產法院二度召開審理庭,由案發時的頂新高層魏應充、常梅峯,以及味全公司研發人員施介人三位被告出席作證。
魏應充在證述時表示,自己平日教導兒女的家訓便是「童叟無欺」,且家人也長期使用味全產品,強調自己不可能明知大統混油還指示員工採購、再製成味全油品出售。
前頂新總經理常梅峯也強調,要降低油品成本的重點是抓對原料油國際價格較低的時機,利用摻混原料來降低成本是「很蠢的事情」。
前頂新製油總經理常梅峯也表示,頂新集團糧油事業群決策會議上不會對特定公司的執行細節做任何討論,也不會討論頂新公司為味全公司代工油品之原料。他也說明,頂新公司生產的油品之中,與本案有關的橄欖油加葡萄籽油,採購費用僅佔營業額約千分之一,都可以由頂新製油採購陳聰筆自行決定,他從未與陳聰筆討論過大統油品,或與魏應充報告過任何採購事項。
除此之外,味全公司在本案也因其調合油產品以少量添加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為行銷訴求而被控詐欺、標示不實,因此調合油配方也成為法庭討論焦點。身兼被告的味全研發人員施介人在出庭作證時指出,本案爭議的101年「98配方」調整,把黃豆油用棕櫚油取代,沒有任何安全疑慮,且油脂安定性也會增加。常梅峯也說,黃豆油較不安定、易產生油煙,因此棕櫚油其實是有益於人體健康。
頂新、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在橄欖油、葡萄籽油等產品中混摻低價棕櫚油,藉此獲利6千多萬元,今年4月間被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定讞。據悉,台北地檢署已於上月發出傳票,除非魏另聲請延緩,否則最遲本月28日就須入監服刑。
智財法院判決指出,魏應充在101年9月間,曾召集味全前總經理常梅峯等人開會,在會中指示調整油品比例,藉此降低成本,犯罪所得高達6111萬元。而整瓶油幾乎都是低價棕櫚油,魏、常等人卻在包裝上標示「橄欖精華」、「葡萄籽精華」等字樣欺騙消費者,棕櫚油恐增高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已損及消費者權益。
魏應充雖被判刑2年確定,但至今仍主張自己無罪,判決後陸續委請律師聲請再審、停止執行,因沒有提出新證據,均遭智財法院駁回;他也同步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尚無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