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衛生檢查規則》規定,家禽及家畜在屠前、屠後都需經獸醫師檢查,與豬隻稍有誤差、牛隻數目完全符合的狀況不同,去年台灣的羊隻可供屠宰頭數有71927頭,但卻只有34780頭經過屠宰衛生檢查。目前豬、牛及家禽多已進入合法屠宰場屠宰,但羊隻違法私宰情形較難被發現,因為羊在屠宰時不會嚎叫或產生噪音、屠宰時間短,不易引人注意。
今年二月時,防檢局已召開過「研商加強查緝羊隻違法屠宰查緝工作會議」,擬定「加強羊肉相關業者宣導」、「前往販賣羊肉攤商及羊肉爐等場所稽查」、「協同衛生局追查市售羊肉來源」等策略,並從3月起強化羊隻違法屠宰查緝,截至9月底,已執行480場查緝,查獲3起販賣未經屠宰衛生檢查羊肉的案件,每案皆依法裁處10萬元罰鍰。不過,從羊肉私宰的猖獗程度來看,這樣的力道仍嫌不足。
防檢局呼籲羊肉相關從業人員,務必將羊隻送至屠宰場屠宰或取得合法羊肉來源,切勿從事不法。另請大眾購買生鮮羊肉時,要認明屠體上紅色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印,也請踴躍檢舉羊隻違法屠宰及販賣等行為。
小編評:第一次聽到這個問題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