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日擬規定加工食品材料須標示原產國(2016/10/05)
日本政府已經擬妥有關將來在日本境內生產製造的所有加工食品,有義務標示主要原料的原產國新規定草案,最快明年起實施。
目前,日本業者有義務要標示生鮮食品的原料原產地,但加工食品僅1至2成有標示義務。現行規定僅限於魚乾類食品、蔬菜醃製物等加工度低食品,食品中的重量占逾50%原料,業者有義務標示原產國。
新規草案記載,即使重量不滿50%、食品的重量占最重的原材料須標示原產國。如果有多個原產國的材料混在一起的話,依重量多寡,要標示出這些材料的前3名比重最高的原材料國名。
以醬油為例,目前業者未被要求須標示原材料的原產國,但新規定實施的話,醬油原材料當中,重量最重的大豆,就須標示原產國。如果是多數國家的大豆混在一起的情況,依重量多寡標示出其原產國,譬如「美國、加拿大、巴西」等國名。
此外,新規也提示了有些原材料的原產國難以標示情況,像是食品中所含比重最高的原材料早已是加工品,例如巧克力蛋糕的原材料巧克力、可可豆等原料的產地已難追溯,碰到類似案例時,則必須寫出巧克力的製造國,如標示「比利時製造」。
例外的情況還包括,因天候、季節等因素,原料供應地可能頻頻變更或原產國是多國的情況。加工食品原料的國名難以標示的話,可以「A國或B國」、「進口」這樣的文字標示。
小編評:雖然還是草案,但是這個法規上路後會影響超大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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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日本加工食品,原料產地將強制註記(2016/11/04)
日本政府為因應「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生效後,將有大量廉價的進口食品湧入市場,為了與純國產品做區隔,正在研議相關法規的修改,強制日本國內製造的所有加工食品均必須標明原料原產地,最快於明年公布、2019年正式實施。
日本在2000年起規定生鮮食品必須標明原產地,加工食品起初僅有酸梅納入規範,目前已增加到蒲燒鰻、綠茶飲料等四品項及魚乾等廿二項食品群,研議中的修正案則將擴大到所有加工食品均須標明原料產地,以與純國產品做區隔,方便消費者選購。
原則規定加工食品中重量比例最高的主要原料,必須在包裝或容器上標明該原料的產地,如果同一原料品項混合多個原產地,則以重量大小依序標註國名。例如○○原料(A國或B國),若有三個國家以上可標註為「進口」,日本國產與外國產混合的情況下標註為「國產、進口」、「進口或國產」等。
小編評:日本對於原產地標示的研議,都建立在「研究組加工食品的原料原產地標籤制度」專區中,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點入看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