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包、滷包之包裝袋,擬納入食安法規範

日前因「咖啡濾袋含濕強劑恐致癌」傳聞,讓許多消費者開始關注茶包、咖啡濾袋的材質,衛福部食藥署緊急檢驗市售茶包材質後,雖初步確認沒有濕強劑等致癌物,但也坦承過去沒注意到茶包、咖啡包、滷包等包裝袋也該歸類為食品容器,近期研議將納入食安法並要求強制標示。

食藥署長姜郁美認為,濾掛式咖啡、茶包和滷包等商品都有濾袋,也會被浸泡在熱水、滷汁內,和食物、飲水長期接觸,以前從未想過納入食安法規範,目前食藥署已研議如何規範和標示。據食安法規定,食品容器因和食品接觸,也受食安法規範,需標示材質、耐熱度等資訊,且需定期稽查,讓消費者清楚買的產品究竟由甚麼製成的;濾袋也和食品接觸,且浸泡在熱水、熱油內,更應要定期檢驗和完整標示。

其實行政院消保處過去也曾針對濾袋做檢驗,雖未查到特殊致癌物溶出,但發現濾袋沒標示會讓消費者難選擇,當時要求衛生署(衛福部前身)納管,但至今無下文。

 

小編評:這篇報導標題怪怪的,其實茶包滷包的外袋早依「食品器具包裝衛生標準」納管,只是標示部分還沒明確指出要符合相關標示規定。另,這一篇提到的相關新聞,我整理再下面給大家參考囉。

連結:茶包、滷包濾袋,擬納食安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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