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從民國106年開始,食品添加物的外包裝需要標示「登錄碼」,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禎表示,經過食安風暴後,所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依法都需要登錄,食品添加物登錄後會獲得一個字號,該字號依新規定視為登錄碼,後年業者需依法標示,否則將依法開罰三萬到三百萬元。
小編評:附上法源。
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從民國106年開始,食品添加物的外包裝需要標示「登錄碼」,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禎表示,經過食安風暴後,所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依法都需要登錄,食品添加物登錄後會獲得一個字號,該字號依新規定視為登錄碼,後年業者需依法標示,否則將依法開罰三萬到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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