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農委會設石斑魚銷陸作業要點恐衝擊漁民」,稱尚有9成養殖戶未完成登錄,若明(106)年1月1日「輸大陸石斑魚登錄管理作業要點」實施,將嚴重衝擊屏東石斑魚養殖漁民及石斑魚外銷市場一節。漁業署澄清說明,石斑魚養殖場迄今已有近3成完成登錄,其石斑魚養殖場登錄制度係應國際貿易市場國要求,我養殖石斑魚主要以活魚型態銷售至香港及大陸地區,陸方建議註冊登錄自106年1月1日實施,尚未定案,農委會將透過兩岸協商適當緩衝期。
漁業署說明,因應世界各國對食品衛生安全日益重視,食品溯源管理已成為國際貿易趨勢,因我石斑魚主要輸銷大陸地區,查陸方「大陸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101年3月22日公布「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規範進口食品(含石斑魚等水產品)境外生產企業需申請註冊;為確保石斑魚衛生安全及輸銷作業程序符合大陸地區規範,農委會於103年3月28日訂頒「輸大陸地區石斑魚養殖場登錄管理作業要點」,並輔導養殖漁民辦理登錄,我石斑魚養殖場約1,200場,迄今已完成登錄場約3成共322場。
小編評:喔喔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