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醫療器材上網賣,違反藥事法開罰

連結:家中酸痛貼布用不完,上網賣被罰3萬元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上半年查獲131件在網路違規販售藥物及醫療器材的廣告,裁處14件(中藥品9件、西藥1件、醫療器材4件),每件均處3萬元罰鍰,另117件移送廣告託播者所轄衛生局處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多起係民眾將家中用不到的酸痛貼布或從國外買回來的感冒藥、人蔘粉等藥品上網拍賣而受罰。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如果販售的是未經核准的藥品醫療器材(從國外帶回來或是自行製作的藥物),甚至得面臨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提醒大家選購藥品,應於藥局或藥商等合法通路購買,並檢視產品是否為合法藥品規定,如外盒可見「衛部(署)藥製字第○○○○○○號」等標示字句,也可至食藥署「藥物許可證資料查詢系統」查詢。

連結:網路販售痠痛藥水,衛生局通知違法

連結:網賣進口藥妝品,恐違法遭罰

廖女日前從日本買回治痠痛藥水,因使用期限快到,怕浪費就拿到網路上賣,卻收到衛生局公文,請她到局陳述意見,文內並提到違反藥師法,將面臨3萬到200萬元罰款;另有名14歲女孩因在網路販售防蚊液,內含局部麻醉成分,也被衛生局約談,成為縣內年紀最小受罰者。

根據雲林縣衛生局統計去年度就查獲藥物及化妝品廣告違規案件達700多件,其中以化妝品類居多,副局長吳英郎表示,民眾從國外買回來的藥品和化妝品可以自用,如果拿到網路販賣,第一民眾不知道其成分,有可能造成他人使用後有後遺症,引起醫療糾紛,第二有些日常用品(例如體脂肪計、隱形眼鏡盒)為醫療器材,非一般民眾可以販售。

小編評:每個月都會上報的新聞,但還是會有人不小心違反藥事法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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