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為了防範商人藉黑心食品圖利,自10月起正式施行新版《食品安全法》,連台灣每年出口到大陸的水產、飲料、及糧穀製品 ,也都必須遵守相關規範;而這項新法規,更被陸媒稱做是「史上最嚴苛」的食安法規
為避免無良商人違法使用工業原料、化工用品進行食品加工,甚至超量添加而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也在法規中新增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的許可制度,是這次新法實施的亮點之一。此外,也要求保健食品描述的功能和成分,應與標籤、說明書一致,同時載明適用與不適用者、內容及含量等,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藉此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這次食安法加重平台業者的查核防弊及賠償責任,除要求網路經營食品銷售者要採實名登記制,當業者因發生問題而落跑時,平台業者必須先賠償消費者損失,不僅明確各方法律責任,也降低違護消費者權力的難度
新版《食品安全法》除將違法刑責由罰款升級到行政拘役,對食品銷售通路則採取「連坐法」,一旦販售食品查驗實屬違法,超商、大賣場等銷售通路皆需負起連帶責任,而像淘寶等非實體交易的線上第三方平台,也比照實體通路的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