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於25日預告訂定「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草案」,規定所有的包裝食用鹽品必須於包裝上標明有加碘或未加碘,以及所加的碘化鉀或碘酸鉀的含量,預計於106年7月1日起實施
為了讓民眾及餐飲業、食品業者能更清楚辨明所選用的鹽品是否加碘,預計於106年7月1日實施的「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草案」中,便增加幾項新規定,包括加碘鹽的品名須以碘鹽、含碘鹽及加碘鹽命品,並於產品包裝上強制標示「本產品加碘,碘為必需營養素,但不適用於高碘性甲狀腺機能亢進患者及碘131放射患者」,以及營養成分中標明「碘化鉀」或「碘酸鉀」的含量
國健署同時提醒,食鹽本身是鈉的主要攝取來源,飲食中的鈉攝取過多是導致血壓升高以及高血壓的主要原因之一,成人每日食鹽總攝取量不宜超過6公克,因此一般民眾只需將平日使用的食鹽改為加碘鹽,不可為了補充碘而多攝取食鹽
補碘,光吃海鹽不夠!食藥署強調,天然的海鹽中只含有極微量的碘,不足以供應人體所需,因此選購食鹽時,最好的方法是從成分有無標示「碘酸鉀」或「碘化鉀」來確認是否為加碘鹽;但鹽吃多了,仍恐導致血壓升高及高血壓,提醒成人每日食鹽總攝取量不宜超過6公克

▲一半國人缺碘,食藥署推標示新制,106年起包裝食鹽強制標示「加碘」或「未加碘」以及含量 。(圖/食藥署提供)
| 連結:預告訂定「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