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報導的內容看起來怎麼和公告版本落差這麼大? 日核災食品 衛福部開直通車
衛福部昨日公布,福島5縣食品依舊禁止輸入,下(5)月中旬起,5縣以外的食品,須全數附官方或該署認證民間單位出具的產地證明,另外,特定區域水產、茶、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糖果、餅乾、穀類調製等7類食品,則要附輻射檢測證明;立委及學者專家則批衛福部偷懶、開倒車
食藥署昨天公布的7大類食品,與去年預計納入的9大類食品有落差,如民眾常吃的生鮮蔬果、海草類、礦泉水都未列其中,加上產地證明只要專案認定,連日本民間機構都可開立,也讓立委、專家批評此舉太偷懶,把關根本是假的,要求食藥署「別再拗了」
公告內容: 日本輸入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證明文件
食藥署說明,福島、群馬、壢木、茨城與千葉五縣產品仍暫停受理輸入查驗申請。產地證明需檢附以下文件之一1)日本官方出具之產地證明;(2)日本官方或其授權機構出具之可證明產地文件,或經本署認可之可證明產地文件;(3)其產地須載明至都、道、府、縣。
前述兩公告正式生效實施前,日本輸入產品持續採取嚴格查核,查明輸入業者申報之輸入產品產地,此外,對於五縣以外產品,亦維持針對9大類產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及茶類製品)逐批查驗輻射之措施。
所以現在被質疑的點有
1. 日本官方或其授權機構出具之可證明產地文件,或經本署認可之可證明產地文件, 這個解讀起來是"民間機構"的意思,沒有公信力?
2.為保障嬰幼兒日常食用之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糖果、餅乾及穀類調製品等,於特定區域之特定食品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沒包含有疑慮的九項產品? 可是光是這樣"亦維持針對9大類產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及茶類製品)逐批查驗輻射之措施。" 不夠嗎?
誰能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