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油事件】修法,食品飼料分廠分證;資本額3000萬以上,業者需通報;大廠設實驗室

立法院民進黨團昨提案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明訂食品廠應獨立設置,不得同時進行飼料加工、製造等;國民黨立委江惠貞也提案,要求食品廠和飼料廠要「分廠分照」,防止飼料油流向食物鏈。

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建議,在食品廠內將食品與非食品製造分流即可(現未明文規定)。另依現行規定,未限制食品廠不得從事飼料加工,經濟部工業局長吳明機說,若實施「分廠分照」,對財力不夠雄厚的中小企業衝擊大。

馮潤蘭說,下月底前會公告新規定,屆時輸入食用油須有食藥署的許可證,飼料油、工業用油則分別由農委會和經濟部發放許可證,才放行。

農委會指,昨已預告「飼料詳細品目」修正草案,納管植物油與動物油脂,將預告七天,若業者無意見即會依程序公告實施。

馮潤蘭說,本月底前進口油脂的業者須向該署登錄,才准營業,以便追蹤;國內油脂部分,正研擬依業者規模大小進行登錄管理。

連結:修法,食品飼料分廠分證照


小編評:希望能有所改善。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