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頂新食安,海關強化油脂管控,清查大型食用油廠

衛福部說,17日前國內27家大型食用油廠需完成上游自主通報,食藥署調查盼2週內清查完


依規定業者在17日前應完成清查所有食用油脂產品(包含植物油、動物油等)原料來源及產品流向,並將詳細資料提供食藥署,必要時業者也須配合食藥署進一步調查


馮潤蘭說,業者報關時需要付一些費用,若走食品管道的查驗費是「到岸價格(CIF)」的千分之1.5,且查驗流程需至少3天以上;若是工業用油則不用查驗即可進口,對於業者規避查驗已是違法事實

來源: 大型食用油廠 17日前自主通報
食藥署:大型油脂業已通報



27家業者中,已有24家業者回報食用油脂產品原料來源、流向的資料。另有「大成長城永康二廠」、「味丹企業沙鹿第三工廠「、「美芝城實業等3家業者,目前已無從事油脂製,會要求盡快註銷營業登記


先前有立委宣稱「另一顆未爆彈是統一集團旗下烘焙油脂大廠統清公司」。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署長姜郁美表示,「無可奉告」;不過,她也說「稽查至今沒有查獲任何違規業者」


因應頂新食安 海關強化油脂管控



財政部關務署將加強邊境管控,對進口油脂加強報關文件審核,並對高風險進口油脂提高查驗比率,全面清查近5年申報非食用油脂的進口報單,並及時提供食藥署相關報關資料


若屬於食品或含有食品,將清查有無依規定向食藥署申請查驗,及追蹤相關油品流向,持續與食藥署密切聯繫,及時配合提供相關報關資料,以利食藥署充分掌握劣質產品流向,同時也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不法業者的需要,配合提供相關報關資料

關務署已強化邊境管控,逐項檢視有無將可食用油脂申報為非食用油脂的情形,且配合油脂類產品進口分流管制政策,已公告修正報關手冊,申報進口油脂類產品均須於進口報單註明用途
 
關務署將另行公告相關作業細節,針對報運進口所有可供食用的貨物,業者均須依用途(食用、飼料用、工業用)於進口報單以代碼報明,海關則依業者申報的用途分別將相關報關資料送主管機關追蹤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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