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包括:加重刑責罰金、提高檢舉獎金、中央檢舉專線、油品分流管制、廢油回收管理、落實三級品管、食品追溯追蹤及食品GMP改革等。
在加重刑責罰金部分,行政院擬將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規定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8千萬元以下罰金外,並將黑心廠商行為致人於死者刑期加重至最高無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最高2億元。
此外,行政院將協調各縣市政府提高檢舉獎金額度,由現行罰鍰10%提高至罰鍰20%以上;另將訂定「良心員工條款」,對於挺身檢舉黑心廠商之現職或離職員工,加倍發給檢舉獎金;並設置檢舉專線電話02-27878200處理地方政府檢舉未獲積極處理案件,中央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將以跨部會整合行動方式對檢舉案件進行徹查。
而在油品分流管制方面,將對現行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可能進行食品製造過程者)之進口實施分流管理,並提高其規範強度,要求登記並申請輸入查驗。政府並將啟動全面訪查廢油回收情形,並要求小型餐飲業者將廢食用油交由清潔隊,或合格回收清除業者回收。政府更將透過徹底落實「業者自律、機構驗證、政府稽查」等三級食安品管原則,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小編評:政府的另一個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