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倪安指出,台灣養毛豬總頭數約六百萬,去年屠宰約八百五十萬頭,以每隻豬一百二十公斤、板油量一.五%,年產板油達一萬五千三百噸,足以供台灣所需,但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六月,卻有近三千噸進口豬油量,經濟部國貿局為何沒察覺異象?
國貿局貿易服務組副組長鄭香芽表示,國貿局只負責邊境管理,食品進入國內市場後,屬於食藥署的權責;關務署組長陳依財也說,油品要先取得食藥署檢驗合格證明後,海關才會放行。
馮潤蘭進一步指出,自民國一百年至今年八月,香港共進口三百噸食品豬油,當時也出示所需證明文件,食藥署依法對油品進行重金屬與黃麴毒素的檢驗,結果顯示合格,現在證明,終端檢驗方法是無法反映源頭違法行為。
小編評:終端檢驗方法是無法反映源頭違法行為,殘酷卻中肯的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