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保障食品安全

衛福部經評估國人對各類農作物取食總量的累積風險後,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專家委員審核後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依據風險評估原則,針對國內外農藥使用辦法,改善混用農藥的情況,修訂59種農藥在376種蔬果,以及穀類的農產品的殘留容許量。

針對進口農產品,因此種農作物生長環境、病蟲害防治及用藥方法與國內情形不同,亦依據國外使用農藥情形,訂定適當殘留容許量,以下為其評估原則:

  1. 審核農藥之毒性資料。
  2. 審視農作物殘留量消退試驗資料。
  3. 參酌國外農藥核准登記使用方法。

連結:防範農藥殘留!59種使用新標準

食管署簡任技正曾素香表示,過去農藥殘留標準都是以一大項為主,像小葉菜類等就是一大項,並沒有針對個別蔬菜、水果細分,在這次修正當中,特別指出哪種菜有哪些農藥殘留標準。而農藥殘留標準主要是考量國內民眾攝食行為、國際標準、國際農藥使用情況等因素,經過專家審查而訂立這樣的標準。

連結:食品農藥殘留,衛福部修正標準

小編評:修法內容『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五』,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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