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眾至大統觀光工廠所購買之商品,可向鄰近之服務據點辦理退貨事宜,大統公司電話0800-066-200或04-7910156分機136、192及142,臺北地區之服務電話:02-82281756、02-82282109、02-82282596,臺北地區營業所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66之4號,請消費者先電話洽詢後,再至該營業所辦理退貨。
(二)目前本市各通路商店之退款方式如下:
(1)大潤發:
1.持大潤發開立發票及大統商品,可退款。
2.有發票,可退款。
3.有購買紀錄 (2個月內),可退款。
4.其他個案處理。
(2)家樂福:
1.持家樂福開立發票及大統商品,可退款。
2.只有發票,沒有商品,可退款。
3.只有商品,沒有發票,但能夠查到購買紀錄,可退款。(因需要時間查詢紀錄,無法當場退款,於資料查詢完成後,再通知消費者退款)
4.發票、實體商品均無,個案處理。(如能查詢到購買紀錄,可退款。)
(3)愛買:
1.有愛買開立之發票,依照發票價格退款。
2.無愛買開立之發票,無論有無實體商品,需至愛買原購買之門市,查證購買消費紀錄(6個月內)即可退款。
(4)頂好:
1.持頂好開立之發票及實體商品(無論開封與否),可退款。
2.單一只持發票或商品,均不可退款。
(5)全聯:
1.持全聯開立發票及大統商品,可退款。
2.持全聯開立之發票(3個月內),不需大統商品,可退款。
(6)松青:
1.持松青開立發票及大統商品,可退款。
2.大統實體商品,符合該公司進貨之國際條碼者,可退款。
(7)台糖:
1.持台糖開立發票及大統實體商品(空瓶亦可),可退貨。
2.持空瓶無發票可由會員系統查詢消費記錄者,依購買憑證金額辦理退貨。
3.只持發票可退貨。
來源: 大統長基公司食用油退貨辦法(102.10.28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