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度將海洋魚類列為保育類動物,農委會林務局昨預告,將分布於墾丁、綠島、蘭嶼海域、各剩不到30尾的曲紋唇魚及隆頭鸚哥魚,列入台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未來違法捕撈、釣獵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曲紋唇魚俗稱「龍王鯛」或「蘇眉魚」,是全球最大的珊瑚礁魚類,最大體長可達2公尺,體重200公斤以上,壽命可達45至50年,在帛琉可是國寶魚,埃及紅海也有上百隻,但因為香港人愛吃,幾乎把太平洋的「龍王鯛」都吃光了,2004年起,華盛頓公約(CITES)將牠列為附錄二物種保護。
隆頭鸚哥魚,分布墾丁、綠島、蘭嶼海域,身長130公分以上,因為愛吃活珊瑚,晚上會回到同一個珊瑚礁「睡覺」,過去常淪為不肖潛水客鏢魚對象,同樣僅存20至30尾。
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鄭明修強調,台灣海洋立國,卻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文化,納入保育後,海洋警察一定要加強執法,也應成立海洋保育署。
小編評:超同意鄭研究員說的「台灣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文化」這句話,小編蒐集新聞看到的盡是台灣漁民對保育魚類的不友善與貪婪掠奪,無論是蘇眉魚、鬼蝠魟、隆頭鸚哥魚、各類鯊魚,台灣人都要殺光賺錢(而且是只給自己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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