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民眾健康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未在本會期完成三讀,朝野立委互批責任在對方;消基會為了解立委是否贊成加開臨時會,儘速通過修法草案,向112名立委發出修法立場調查表,結果發現,60人回覆表示贊成,未回覆問卷有50人,其他意見有2人
立法院長王金平曾表示,是否召開臨時會要看朝野黨團有沒有提出,若連署人數達到門檻,經全院委員談話會決議就可以開;若以此次的調查結果,贊成者有60人,已超過全體委員的半數了
今消基會召開記者會,要求立院加開臨時會,務必讓目前修法版本過關,讓民眾飲食平安過好年;同時呼籲民眾,打電話給選區立委,要求召開臨時會審議食管法
「目前的法令當然不夠,即使修正法案也仍無法保障消費者權益,不過在基改食品標示、管理入母法、複方食品添加物的查驗登記等,意義不容忽視。」陳智義說,在本會期通過修正法案有其必要,對於法條中唯一喬不攏的「舉證責任翻轉」,仍不利於消費者、「修假的」,若以此為理由未進入審查,根本說不通
小編同意該修食管法,但下列說詞就不能很認同了:
目前法令只針對業者違法訂出行政罰鍰,未具體指出標示不清、不能使用的添加劑、造假,對消費者的損害,以至於在法條上未建立因果關係,難以推定,舉證翻轉並沒有實質的助益
陳智義認為,直接規範添加了哪些東西,會造成消費者的損害,才是公平完整的立法,但目前版本仍不利於消費者,因為這條文協商不過,根本是假。 商業機密不該凌駕消費者食安之上
當順丁烯二酸,塑化劑從來也沒人想到會被加到食物中,事後看我們會知道這些物質可能有害,但類似的這類物質該如何事先立法做到”直接規範添加了哪些東西,會造成消費者的損害”?應該要制定規範在確認添加物對身體有害後,可以幫助消費者有法條依據可以求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