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法係因應近期發生之食安事件,再次修法以提高罰鍰及刑責,並建構業者自主管理─認證單位檢驗─政府抽驗管理之食品三級品管制度,同時新增設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形塑更為周延之食品安全保護制度,以提升食品安全之管理、並保障國人健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已通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之審查,經103年1月9日、1月14日二次黨團協商已有共識,刻正排入程序委員會於下個會期請黨團優先列入院會二、三讀。
連結:102年6月19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已可提供完善機制及食安環境,為建構業者自主管理環境,衛生福利部仍持續推動精進管理機制
小編評:這篇有提到修法的進度,要等到月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