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去年以「牛奶駭人」為封面標題,點名包括台灣比菲多公司出品的「可可好朋友」在內等9款市售乳品有藥物殘留,農委會抽查卻未驗出,比菲多不滿商譽受損,怒告商周涉嫌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雙方因達成和解,比菲多撤告,昨天給予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去年11月商周點名比菲多出品的「可可好朋友」含有抗生素、微量塑化劑、抗憂鬱及止痛劑的藥物代謝物,將誘發過敏反應。檢方調查,商周依「氣象層析質譜圖」進行推論,當時該實驗室並未專攻此領域研究,調查結果也缺少實驗數據及文獻背書。
台灣比菲多經理廖銘正無奈表示,該篇報導刊出後,營業額損失3、4千萬元,比菲多之前對商周提告,是為了「自我澄清」必須做的動作;事過境遷後,雙方和解,且和解內容並未涉及金錢。
小編評:前案請看iQC舊聞『商週「牛奶駭人」報導,稱六成鮮奶含違法禁藥,引起業界波瀾』,我有點意外會和解啊,感覺商周完全沒有負起什麼業界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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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牛奶駭人?商周與比菲多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