誼興公司「工業碳酸鎂」案延燒至藥品,做為「賦形劑」流入多家藥廠

連結:藥品也淪陷 工業碳酸鎂流入藥廠(2017/03/31)

彰化有食品業者使用工業用碳酸鎂,循線追查下游,不僅波及胡椒粉、咖哩粉等調味粉,還流入藥廠,彰化檢方發現,大批工業碳酸鎂也流向2家以上製藥廠,彰化縣衛生局先列入「劣、偽藥」查扣大批問題藥品,已送交食藥署檢測,待檢方追查釐清後,祭出行政罰則或觸及刑責部分。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代理主任劉芳銘指出,誼興公司從民國92年開始與3間製粉廠業務往來,已確定使用工業碳酸鎂的年份是民國101到103年間,推估有80噸的工業用碳酸鎂已流入市面。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還不清楚到底有多少藥品可能用到工業用碳酸鎂,也不清楚流入哪些醫院診所,如果查到,依照「藥事法」規定,這是屬於偽藥,必須下架回收,違法藥品業者除了會被罰新台幣6萬到30萬,還要被移送法辦。

連結:賣給藥廠定形沒規範 業者鑽漏洞(2017/03/31)

彰化地檢署會同彰化與台中市衛生局,追查誼興公司販售大量工業碳酸鎂給製粉業者,意外發現至少有2家藥廠也採購工業用碳酸鎂,充當輔助藥品主成分製作流程的「賦形劑」。

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藥品原料主要分成主成分,作為有藥引的主成分,一定得有中央許可,但若是作為「賦形劑」,在目前《藥事法》並無明確規範。葉彥伯指出,藥廠以工業用碳酸鎂作為「賦形劑」製成的藥品,要算是偽藥或是劣藥?目前並無定論,所涉及刑責完全不同,但業者應不會完全沒有責任,目前已先行查扣。

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說,檢方搜索發現有藥廠購入工業用碳酸鎂後,立刻查閱《藥事法》等相關法令,發現法令對「賦形劑」成分並無規範;換句話說,藥廠使用工業用碳酸鎂當作「賦形劑」並未涉刑責,檢方沒有發動公權力的依據,也不能公布藥廠名單。

「同樣的東西,不能拿來當食物吃,卻能拿來當藥吃?」林漢強認為,這顯然是《食管法》與《藥事法》脫鉤而出現的漏洞;他指出,在美國,化工原料還細分到「醫藥級」,食藥署在修法時或許可以參考。

小編評:這是近期鬧很大的食安新聞"進興製粉,為省8元,胡椒粉加工業用碳酸鎂防潮"的案外案,大家參考吧~如今燒到藥品了,感覺越滾越大啊!


連結:藥署澄清今日媒體「藥事法大漏洞 藥廠恐使用工業用碳酸鎂」之報導 (2015/03/31,TFDA公告)

食藥署對製劑、原料藥與賦形劑皆有管理,食藥署對於藥品管理採三道把關機制,分別為書面文件審查,定期及不定期對製藥工廠實地查廠,以及上市後市售藥品抽驗,來確保藥品的安全品質。在審查藥品許可證時,賦形劑與主成分一樣,均須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規定,檢送資料供食藥署審查其品質與安全性,並且登錄。賦形劑之檢驗規格標準應符合我國或十大先進國藥典標準。對於從未核准之新賦形劑則與一般新藥相同,需檢附安全性及化學製造品質資料,以同等標準審查。且103年12月31日後,所有西藥製劑製造工廠已全面完成實施國際PIC/S GMP製藥標準,未能符合之藥廠,自104年1月1日起不得製造。

藥廠應使用藥品級賦形劑,不可使用工業級之產品做為賦形劑,違者依案情及調查結果,可依藥事法第二十一條以「劣藥」處新台幣6萬至30萬罰鍰,情節嚴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產品應依同法第八十條立即下架回收,回收品及庫存品並依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沒入銷燬,本署將盡速配合地檢署進行後續查處。


連結:正長生藥廠認了!工業鎂摻入胃散(2015/04/01)

不只黑心胡椒粉加了工業用的碳酸鎂,就連藥廠也中鏢,用來做成胃藥,衛生局上門稽查,正長生藥表示,當初訂購時業者出示證明為食用級,不知道實際上是工業用原料,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

連結:工業鎂粉製胃散「賦形劑」 上萬瓶流市面(2015/04/01)

彰化衛生局追查工業碳酸鎂流向,發現除了製粉廠,也流入兩家藥廠,當做胃散的賦形劑,3年多以來做成1萬多瓶胃散,流入市面,衛生局上門稽查時,藥廠裡只剩下最後23瓶,因此要求業者緊急回收下架;另外衛生局從製粉廠查扣的碳酸鎂,原本應該是無臭無味,卻帶有爽身粉的淡香,因此也不排除,這些原料可能是要做爽身粉,卻被賣去做胡椒粉,全被民眾吃下肚子。

小編評:疑?爽身粉入藥?


連結:黑心碳酸鎂製藥 食藥署坦言沒查到(2015/04/02)

工業碳酸鎂、碳酸鈣流入製藥業,被當成胃散的賦形劑,食藥署官員認為,賦形劑違反藥典的純度規範等,就等於是劣藥,但多年查廠可能都沒查到。

衛福部食藥署彙整,正長生、木村兩家GMP藥廠,以及PIC/S GMP認證的人生製藥、強生、衛達等藥廠,向誼興公司、允成興業購買非食用的碳酸鎂、碳酸鈣,做為賦形劑,做為「鄭杏泰胃達樂」、「凌宇化咳散」「爽保樂安胃腸藥」、「樂胃如」等問題藥品,業者展開下架回收。

人生製藥2008到2011年疑似使用品質堪虞的碳酸鈣當成賦形劑,製成問題藥品可能已有多年,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弱粥,全案宛如食品攙入黑心添加物的翻。

連結:強生主成分沒用合格原料 食藥署:違法(2015/04/02)

連結:賦形劑用工業原料 藥事法罰不到(2015/04/02)

食品藥物管理署態度又大轉彎,昨天晚間發布新聞稿,強調藥廠應使用藥品級賦形劑,不可使用工業級之產品做為賦形劑,否則依法開罰,食藥署今天又表示,賦形劑只要檢驗報告合格就可以使用,並沒有強制規定不得使用工業用原料,但作為藥品主成份的原料藥,就一定要有「原料藥許可證」,也就是一定要購買藥品級的原料。

連結:工業原料流入藥廠 監委申請調查(2015/04/02)

工業原料混入食品,藥廠也中鏢。為保障民眾飲食與用藥安全,監察委員尹祚芊、陳慶財、楊美鈴今天申請自動調查。監委指出,監察院長期關切並於民國98年專案調查研究「食品用添加物安全管制與規範」案的問題,即明確指出衛生署宜與經濟部工業局共同對化工原料行等源頭進行稽查及管理,但仍發生非法摻用工業用碳酸鎂危害民眾食用安全的事情。

監委表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自104年起台灣製藥廠皆須符合PIC/S GMP標準,以確保藥物品質,但實施以來,竟發生新通過認證的人生、強生、衛達製藥廠及原先通過cGMP認證之正長生、木村製藥廠,仍違規使用工業用碳酸鎂(鈣)製造販賣胃散、化咳散等藥物,顯示國內食品、藥物管理與工業用原料之管控制度均有重大缺漏。


連結:疑添加工業用碳酸鈣 鄭杏泰胃達樂下架(2015/04/02)

彰化地檢署發現,台中誼興公司不僅將工業用碳酸鎂販售給三家食品業者,製成卅九款胡椒粉、食用紅色色素等,還銷售給兩家藥廠製成胃散。昨天更查出案外案,人生製藥廠從民國九十七年至一百年間向誼興購買工業用碳酸鈣,接受委託製成「鄭杏泰胃達樂」胃散及「凌宇化咳散」。

正長生違法添加工業用碳酸鎂至少已七年,正長生健胃散及木村胃散至少有一千三百零五公斤仍在市面流通;至於鄭杏泰胃達樂胃散及凌宇化咳散,目前已查扣兩千多盒胃達樂,相關流通數量仍待釐清,衛福部已要求問題產品立即下架。

食藥署風管組長李明鑫表示,生產木村胃散的木村藥廠,自民國九十九年起,每年都嚴重違規,彰化正長生化學製藥廠,檢驗造假,批次紀錄也錯誤百出。食藥署藥品組長劉麗玲表示,兩家藥廠未通過「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之藥品優良製造指引」,也就是PIC/S GMP審查,在今年以前已停業、停工。

小編評:雪球越滾越大。


連結:食藥署說明今日媒體「查化工藥品!鄭杏泰胃達樂摻工業碳酸鈣」之報導(2015/04/01,TFDA公告)

經查鄭杏泰胃達樂散」的碳酸鈣為誼興貿易有限公司所販售,係做為該藥品主成分。

食藥署在進行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時,要求主成分之檢驗規格須與原廠或中華藥典或近五年內之美國、德國、英國、法國、日本、瑞士、加拿大、瑞典、澳洲、比利時等十大醫藥先進國家藥典收載規格一致,且每批製造完成的藥品之檢驗結果需符合核准之檢驗規格方可放行,以確保其質量、強度、純度及品質。

藥廠使用之主成分應為具藥品許可證之原料藥或經本署同意輸入之原料藥;依現行PICS/GMP規範,原物料進廠時需經逐批檢驗,檢驗合格始得用於製造,違反者可依藥事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處分,另可依藥事法第二十一條以「劣藥」,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產品應依同法第八十條立即下架回收,回收品及庫存品並依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沒入銷燬。

連結:非法使用工業用原料碳酸鈣及碳酸鎂Q&A(2015/03/26,TFDA公告)

Q1:若藥品有效成分(主成份之原料藥)之規定。
A1:如用於藥品有效成分(主成份)者,須具有原料藥許可證或依藥事法第16條規定輸入自用原料藥,違反可視情結,依涉藥事法第21條劣藥及第57條或第16條處分,產品均應依同法第80條立即下架回收,回收品及庫存品並依同法第79條規定沒入銷燬。對於販售或使用未經許可之原料藥者,依藥事法處辦。

Q2:若碳酸鎂、碳酸鈣作為做為賦形劑者之規定。
A2:如做為賦形劑者,應符合藥典規格,若不符,亦視情節,依涉藥事法第21條「劣藥」及第57條處辦,產品應依同法第80條立即下架回收,回收品及庫存品並依同法第79條規定沒入銷燬。

Q3:本署要求藥廠對於藥品賦形劑及主成分之管理規定。
A3:
1.原物料進廠時皆需逐批檢驗,經檢驗合格之原物料始可用於製造,藥廠負有對於原物料供應商的認可及監督之責,違者可依藥事法第57條規定處分。
2.食藥署對製劑、原料藥與賦形劑皆有管理,食藥署對於藥品管理採三道把關機制,分別為書面文件審查,定期及不定期對製藥工廠實地查廠,以及上市後市售藥品抽驗,來確保藥品的安全品質。在審查藥品許可證時,賦形劑與主成分一樣,均須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規定,檢送資料供食藥署審查其品質與安全性,並且登錄。賦形劑之檢驗規格標準應符合我國或十大先進國藥典標準。對於從未核准之新賦形劑則與一般新藥相同,需檢附安全性及化學製造品質資料,以同等標準審查。且103年12月31日後,所有西藥製劑製造工廠已全面完成實施國際PIC/S GMP製藥標準,未能符合之藥廠,自104年1月1日起不得製造。

Q4:仿單全面加刊賦形劑措施。
A4:為保障醫療院所及民眾知藥權利,自102年起,依產品風險程度分三階段逐步實施藥品仿單賦形劑標示:
1.已於102年7月3日公告高風險產品,如注射劑及眼用製劑等藥品仿單應於102年12月31日前完成刊載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
2.已於103年5月27日公告藥品新查驗登記案產品仿單應標示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
3.104年12月31日前全面推動藥品仿單應標示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
4.逾期未辦理者,則以違反藥事法第75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Q5:藥品原料藥管理。
A5:為強化原料藥管理,食藥署已於101年12月12日函知廠商,自102年7月1日起大陸進口自用原料藥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於102年11月27日公告,要求自103年1月1日起印度進口自用原料藥應比照大陸輸入之原料藥檢附品質證明文件。且於102年5月21日公告,原料藥主檔案(DMF)實施品項與實施方式。另外,於105年1月1日起藥品製劑使用之原料藥均須有GMP證明文件,原料藥許可證亦全面符合GMP。在法規方面,已著手修訂製劑之原料藥來源變更時之應送審資料,以及於105年1月1日起製劑需使用具GMP之原料藥,另正進行新藥及學名藥新查驗登記案檢附原料藥DMF及GMP核備文件之修法作業。

Q6:有關本次使用碳酸鎂、碳酸鈣原料製藥是否有接獲不良反應。
A6:經查本署建置之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未有與碳酸鎂或碳酸鈣相關的不良反應通報案件。

Q7:針對西藥廠使用誼興或允成之碳酸鎂或碳酸鈣等原料,食藥署的查核結果﹖
A7:食藥署為釐清西藥廠使用誼興或允成之碳酸鎂或碳酸鈣之情形,分別於104年4月1日及2日派員赴正長生、強生、人生及衛達等4家製藥廠進行查核。正長生涉案產品為正長生健胃散,尚在效期內產品共10批,庫存品共23罐(每罐45克),剩餘原料約82 kg已由彰化縣衛生局查封;強生涉案產品為爽保樂安胃腸藥,在效期內產品共10批,已無庫存品,剩餘原料共7.6 kg已由新北市衛生局查扣;人生涉案產品為鄭杏泰胃達樂散、凌宇化咳散及胃散,係98~100年時使用,現已更換供應商,尚在效期內產品分別為4批、2批及11批,已無庫存品;衛達涉案產品為衛達樂胃如膠囊,尚在效期內產品共31批,庫存品尚有2批,剩餘原料已銷毀。

Q8:針對西藥廠使用誼興或允成之碳酸鎂或碳酸鈣等原料,食藥署的後續處理﹖
A8:
1.涉案相關產品已責請廠商下架回收,剩餘原料由轄區衛生局先行封存。
2.勒令涉案業者先行停止生產涉案產品,盡速進行調查與改善,經本署確認後始可恢復生產。
3.情節重大者廢止其一部或全部之製造許可。
4.提供涉案品項給健保署納入藥價給付。

Q9:食藥署的後續因應措施為何﹖
A9:因應該事件,食藥署將啟動全面性專案清查計畫,優先查核高風險藥廠,例如稽查歷史不佳者,使用碳酸鎂、碳酸鈣原料等之藥廠,若查獲不法,將立即要求下架回收,並依藥事法規定處理。

Q10:針對藥廠使用允成或誼興之碳酸鎂(鈣)原料後續清查結果為何﹖
A10:1.食藥署為釐清允成或誼興之碳酸鎂(鈣)原料使用情形,於104年4月8日啟動全面性專案清查,針對國內西藥廠之碳酸鎂(鈣)原料使用狀況,優先派員查核有使用碳酸鎂(鈣)等原料之藥廠。
2.截至104年4月10日止已查核27家,未發現使用允成或誼興之碳酸鎂(鈣)原料的情形,但發現有13家業者共23項產品(詳新聞稿),其碳酸鎂或碳酸鈣主成分原料為食品級或僅有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已要求廠商將相關產品於4月15日午夜前下架,30日內完成回收,庫存品封存停止出貨;在賦形劑部分,廠商皆依藥典規格逐批抽樣檢驗合格後使用;食藥署後續將持續展開第二波清查。

小編評:TFDA說明稿。


連結:消基會痛批:藥廠有問題 還不撤GMP(2017/04/03)

食藥署副署長吳秀英表示,該署在事件發生後擴大清查全國103家PIC/S GMP藥廠,強生、衛達主動承認向販售工業原料的誼興貿易上游廠商「允成化工」購買碳酸鎂。

強生將工業級碳酸鎂作為「爽保樂安胃腸藥」主成分,在有效期限內產品共10批,現已無庫存品,剩餘原料共4.14公斤由新北市衛生局查扣;衛達則將工業級碳酸鎂用於「樂胃如膠囊」的賦形劑,有效期限內產品共31批,庫存尚有兩批,剩餘原料已銷毀。衛生單位已勒令相關產品下架回收銷毀。

吳秀英指出,工業級原料若用在藥品主成分,必須附上食藥署核發的「原料藥許可證」,而碳酸鈣、碳酸鎂問題來源的允成化工並無許可證,因此用於主成分的強生「爽保樂安胃腸藥」及人生「鄭杏泰胃達樂散」確實違反藥事法。

工業用碳酸鎂、碳酸鈣調製胃藥,台中市至少3家藥廠中鏢;位台中工業區人生製藥、衛達藥廠、鄭杏泰生技都被中市衛生局查到部分藥品使用工業用原料調製,問題商品包括鄭杏泰胃達樂、人生製藥凌宇化咳散、人生胃散、樂胃如膠囊,業者已預防性下架。

藥品也淪陷,工業碳酸鎂流入藥廠

連結:「藥」修法 規範賦形劑 並提高罰則(2017/04/04)

食藥署昨天舉行專家會議檢討藥物風波,署長姜郁美表示,會中許多專家認為「藥品就是化學合成物,沒有工業級、藥品級的區分,但都得符合既定的規範」,例如碳酸鎂在「中華藥典」中有嚴格標準,若廠商用精煉度不夠的原料做藥,極有可能達不到標準。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祁若鳳說,首先檢討「藥品查驗登記準則」,要求藥廠將成分檢驗結果和藥材送來備查,較現在僅留廠備查多了一道關卡,另也在研議藥事法修法和提高罰則。


連結:用食品添加物製藥 13家藥廠挨罰(2015/04/11)

工業碳酸鎂及碳酸鈣流入部分藥廠,衛福部初步清查,13家藥廠雖未使用工業鎂或鈣,卻用食品級或食品添加物的碳酸鎂(鈣),都要開罰及下架。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製藥業使用做為「主成分」原料,藥事法規定來源必須是領有「原料藥」許可證,這次花了3天查27家藥廠,13家藥廠23項產品拿不出原料藥許可證,只有食品級原料或食品添加物,卻生產製造以碳酸鎂碳酸鈣主成分的胃藥。

根據藥事法規定,這些藥廠的產品不符規定,各將會遭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而且因為原料進貨未依規定逐批抽樣檢驗合格,也面臨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連結:食藥署清查 葡萄王等13業者23藥品違規(2015/04/11)

上榜包含:知名葡萄王生技公司「愛胃康顆粒」、明通化學製藥公司「金葫蘆消化顧胃散」、「肝胃能顆粒」等。

食藥署也抽驗來自上游供應商「允成化學」及「誼興貿易」的碳酸鎂檢體。結果顯示,允成供應的鹽基性碳酸鎂砷、氧化鈣、鐵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誼興供應的碳酸鎂的酸不溶物、氧化鈣、鐵及含量測定,也不符合規定。

兩者的鐵都超量,碳酸鎂主體含量卻都不足。而誼興的碳酸鎂酸不溶物超標10倍、氧化鈣超標83倍;允成的碳酸鎂中的砷含量超量、氯化鈣超標6倍。

連結:藥品含碳酸鎂、鈣 列入必查(2015/04/12)

連結:碳酸鎂鈣 台食藥署列常規檢測(2015/04/12)

檢方追查黑心調味粉,追出案外案,西藥成分中也加入工業用碳酸鎂、碳酸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稽查藥廠,再爆出13家藥廠使用的原料僅有食品級許可證,食藥署已啟動第2波清查,估計60到70家,結果最快1週公布,此外也將碳酸鎂、碳酸鈣列入常態性檢查。

衛福部食藥署風險管理組長李明鑫說,碳酸鎂、碳酸鈣是非典型原料藥,可當成食品添加物、藥品主成分或賦形劑使用,目前對非典型原料藥有核發許可證的國家,只有台灣、中國和韓國

首波清查的27家藥廠,就有13家23項產品使用碳酸鎂、碳酸鈣作為藥品主成分,卻無法提出原料藥許可證,違反《藥事法》,未來碳酸鎂、碳酸鈣將列入例行查廠的必檢項目,取代原本的抽驗方式。食藥署已啟動第2波清查,目前以碳酸鎂、碳酸鈣作為藥品主成分藥廠約90家,其中領有許可證的60到70家,估計要花費1週才能清查完。

台灣許多藥廠都是少量多樣生產,可能同時擁有200張生產許可證、千餘種原料,過去查廠確實不會逐批檢驗,加上碳酸鎂、碳酸鈣屬於老成分、風險低,才會發生業者未取得原料藥許可就製藥的情形,未來會加強監控。由於目前食安法規範非常嚴格,而藥事法中對劣藥規範,僅幾十萬元罰鍰,讓不少人質疑不符比例原則。

小編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連結:醫改:PIC╱S GMP破功(2015/04/11)

「查27家爆一半」,且其中多家為PIC/S GMP藥廠,醫療改革基金會痛批,PIC/S GMP破功、形同虛設,食藥署官員坦言,依據以往抽查結果,查10家僅有1家不合格。不過,從明年1月1日起,所有藥品都須使用有GMP認證的原料藥,應可避免這類問題再發生。

原料藥沒有藥品許可,無論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影響,都已違反了製藥規範,就像是餿水油製成的東西,即便後來檢驗都通過,不代表他的源頭就沒有問題,尤其製藥講求管理規範,每一個過程都很重要、都應落實要求。

台灣臨床藥學會理事長李春玉表示,食藥署的人力一直都不太夠,在查廠部分的確要再加把勁。食品藥物管理署風險管理組組長李明鑫表示,食藥署每年都例行性稽查藥廠,像去年查了200多個廠次,但一家藥廠多半有上百種品項,通常只能針對高風險、技術困難度高的藥品進行抽查,這次違規藥品可能後來又自行改變原料藥來源,所以問題才會這麼多。

連結:黑心藥PICS/GMP破功?顏宗海:藥物應分流管理(2017/04/13)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建議,食藥署應比照食品分流管理,讓人民有用藥安全。

在賦形劑部分,廠商皆依藥典規格逐批抽樣檢驗合格後使用,目前藥廠專案查核尚未結束,將在1周公布第2波稽查結果。未來碳酸鎂、碳酸鈣將列為例行稽查必驗項目。

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也在媒體批評指出,藥廠違法行為這麼明顯,無法以刑法偵辦,是執法機關的心態問題,用法律詞句讓自己綁手綁腳,有包庇廠商的嫌疑。

食藥署指出,製劑產品品質與原料來源有關,依據PIC/S GMP的要求,藥廠採購原料時,應向經認可的合格供應商(製造廠)購買,應逐批檢驗合格後,始能用於製造,廠內主管負有對於原料供應商認可與監督之責,確保所生產的每批藥品皆能維持其品質。

藥廠自我管理不足,部分違規藥廠認為製作的是胃藥,因此將食品原料作為藥物原料,但藥事法清楚規範,藥品原料需要有原料藥許可證,業者違反藥事法第21條,另外違反GMP規定。

食藥署還說,為強化源頭管理,已公告西藥原料藥廠應於10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實施GMP,自105年1月1日起製劑廠全面採用GMP原料藥,並將加強GMP規範對供應商認可與監督之稽查作業。


連結:葡萄王:說明104年4月11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碳酸鎂(鈣)原料之查核結果(2017/04/11)

發生緣由:本公司所生產「愛胃康顆粒」其食品級碳酸鎂之成份使用符合藥典相關規定,目前正在向相關單位進一步查證。該藥品之最後出廠日為102年1月且已全數出廠完畢。

因應措施:本公司願全力配合於本月15日晚間12時前完成全面下架。

連結:良濟堂「觀音牌救苦丹」 鐵砷超標遭下架(2015/04/15)

衛福部清查藥廠使用碳酸鎂又有新進展,中醫藥司發現,良濟堂生技製藥宜蘭廠的「觀音牌」救苦丹,檢驗結果出爐,含有重金屬鐵和砷,而且嚴重超標,對人體有害,目前已經要求相關產品要在5天內下架,30天內完成回收,業者也被處以最高30萬元罰鍰。

良濟堂生技生產的觀音牌救苦丹胃散,使用允成化工的工業用碳酸鎂賦形劑,但檢驗後,發現砷超過規定中華藥典規範5PPM,鐵超過200PPM,因此將遭到開罰最高30萬元罰鍰。

相對於衛生單位的大動作下架清查,良濟堂生技製藥則不願回應,到底當初業者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是刻意隱瞞還是檢驗誤差,宜蘭縣衛生局也將深入調查,如果有情結重大,或有惡意隱瞞,不排除還要司法調查。

小編評:如果是從藥品法規來看,重金屬標準要參照中華藥典的規範囉。


連結:也摻碳酸鈣!大豐製藥「厚生胃散」遭下架(2015/04/16)

連結:第二波藥廠稽查,「厚生胃散」曾使用允成化工碳酸鈣(2015/04/16)

繼上週公布第一波查廠結果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期稽查第二波西藥廠使用碳酸鎂和碳酸鈣原料情形。截至昨天為止,第二波共查了26家藥廠,發現一家藥廠「厚生製藥廠」委託「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的「厚生胃散」使用允成公司無藥證的原料做藥品主成分,已要求廠商下架,並在5月15日之前全面回收。

衛福部食藥署風管組科長黃琴喨說,上週(10日)查完第一波27家藥廠後,持續進行第二波稽查,到昨天共查了26家藥廠,發現「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曾在2013年以前使用允成化工的碳酸鈣做為胃藥主成分,其他25家都未使用,但仍要進一步確認這25家藥品主成分是否無藥品許可證,以及賦形劑有無違反《中藥藥典》規定,預計明天下午公布結果。

小編評:上下游報導,最夠水準~


連結:食安風暴效應 葡萄王、黑松各有良策(2015/04/16)

工銀投顧資深經理廖昌亮表示,藥品中除了主成分(亦可視為主原料)以外的其他成分,統稱為「賦形劑」(亦可視為副原料),其不具任何藥理作用(療效),是賦予藥品成為劑型的成分。從碳酸鎂(鈣)事件來看,在上市櫃生技公司中,除了葡萄王,第二波恐怕健喬也免不了受到牽連。

業內人士則表示,葡萄王此次發生賦形劑原料出問題,有可能是採購方面把關不夠嚴謹,導致採購人員為求業績而採用工業用碳酸鎂(鈣),以降低採購成本,忽略用藥人的健康。再者,葡萄王生技從生產機能性飲料、製藥發跡,擁有製藥能力,特別以藥品cGMP的規格來生產口服液與保健食品。可以說,葡萄王雖有cGMP藥廠資格,但把關不夠嚴謹,才釀下這次賦形劑原料問題事件。

但就2014年葡萄王整體產品分佈來看,品牌保健食品早已是公司發展重心,藥品僅佔2%,因此即使問題產品全面下架,對整體營業額也無太大影響。只是,把關不夠嚴謹的小瑕疵,短期對於老字型大小商譽影響絕對是有的。

小編評:燒到超級大廠葡萄王了。


連結:原料藥GMP 還要等4年(2015/04/19)

追查食品意外揪出問題藥品,食品藥物管理署追查竟追出一堆違規藥廠,食藥署強調碳酸鎂及碳酸鈣皆是「風險低」的非典型原料藥,過去才從未抽驗,除查廠遺漏,藥廠變更藥品成分廠商,僅要求「自主管理」,而稱為與國際接軌的PIC/S GMP最重視的原料藥管理,台灣則預計在四年後才能完全落實。

救命的藥品竟都拿食品當作成分佯裝救命丹。台北市西藥公會代表批評違規藥廠,「明知不能闖紅燈卻硬闖,難道要撞上人才會知道行為要命?」食藥署風管組長李明鑫表示,過去像「老字號」的原料碳酸鎂、碳酸鈣等,都被認定是「風險低」的原料藥,也不曉得能通用藥品與食品,是這次事件爆發後才知道。

台北市藥師公會前常務理事沈采穎卻說,「非典型原料藥」早已存在多年,美國甚至已針對非典型原料藥制定一套審核機制,若藥廠想要用化學結構相同的「食品級」原料藥,只要通過專家委員會的審核即可使用,台灣怎麼可能會後知後覺。

藥品組科長祁若鳳表示,食藥署從二○一○年要求新申請許可證的藥品,若更改藥品成分的廠商,依法需要向食藥署申請通報,但舊藥統統不用。祁若鳳解釋,台灣的管理方式都是與國際接軌,舊藥廠會自主管理,查廠時就會發現問題,不過,近年不斷出現缺失,未來將研擬所有藥廠更換成分時都要向食藥署通報。

小編評:祈科長最近常上新聞啊!


連結:孕婦慌 大廠亞培「盼納補」含非藥用碳酸鈣(2015/04/19)

食藥署公布第二波碳酸鎂、碳酸鈣清查結果,其中23項問題藥品中,最受矚目的是亞培心美力盼納補,因為是不少婦產科醫師會推薦給懷孕媽媽吃的孕婦綜合維他命,特別亞培是大廠牌,很多人放心吃,現在才發現出狀況了,醫生提醒,長期吃碳酸鈣容易產生結石,媽媽跟寶寶都要注意,但亞培強調,碳酸鈣來源是德國藥廠,藥效絕對沒有疑慮。

有吃盼納補的媽媽很擔心,吃其它牌子的也人心惶惶,實際看看盼納補的成分表,主要是維他命,還有孕婦需要的葉酸,而碳酸鈣每顆有250毫克,是主要成分之一,並非賦形劑;亞培則強調,盼納補所使用的碳酸鈣來自德國默克藥廠,歐盟跟美國檢驗都合格,單純是進口程序問題,產品本身是安全的,也不影響藥效。

至於還有多少劣質碳酸鎂、碳酸鈣的未爆彈,食藥署強調,如果用在賦形劑,不一定要取得藥證,只要符合中華藥典規範就OK,而用在主成分的藥品以胃腸藥、鈣片為主,目前查廠已經告一段落,除了必須下架的藥品,其它暫時都沒有疑慮。

連結:黑心藥誆「不傷身」食藥署:五洲製藥等廣告禁播!(2015/04/20)

爆發問題胃藥,標榜「先研究不傷身體,再講究效果」等產品廣告通通也要禁播!包括新萬仁、五洲、田邊、亞培等知名品牌,通通被揪出以食品級碳酸鎂、碳酸鈣魚目混珠藥品級原料,在立法委員抨擊廣告不實之下,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0)天表示,將馬上要求藥廠停播遭公告下架、回收的問題胃藥的廣告。

食藥署二波稽查75家使用碳酸鎂、碳酸鈣製藥的藥廠,發現包括:新萬仁「金十字酵素胃腸藥顆粒」,五洲製藥「鐵胃胃腸藥顆粒」,田邊製藥的「田邊胃保錠」、「胃腸藥錠」,陽生製藥的「易而善胃腸藥錠」、「胃克能錠」等知名品牌通通上榜,違規率高達4成3。

食藥署藥品組組長劉麗玲表示,依「劣藥」不得廣告論處,將馬上要求藥廠停播這些已遭公告下架、回收的藥物產品廣告,包括平面、電視廣告都一律下架。

小編評:以前看棒球賽時,都會有五洲製藥的廣告說,好懷念。這案子影響到這麼多藥品廠,讓我好意外啊!


連結:劣藥連環爆 擬修法重罰五千萬(2015/06/08)

劣藥連環爆,現行《藥事法》最高僅能開罰三十萬元,與食品摻偽假冒可重罰兩億元不成比例,衛福部食藥署擬修法,立委也提出修法草案,如藍委李貴敏主張劣藥最高罰鍰提高到五千萬元,且重大違規者從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五年,最快下半年送立院修法。

葡萄王、杏輝等大廠都涉入劣藥風暴,《藥事法》規定製造劣藥罰六萬到三十萬元,藥廠違反GMP規定罰三萬到十五萬元,迄今僅新北市開罰強生藥廠,且僅罰製造劣藥六萬元、違反GMP規定三萬元。食藥署指出,罰則裁量權在地方,要重罰違規藥廠須修法。

李貴敏昨說,黑心食品罰得比藥品還重,不符國際潮流,她主張劣藥罰則提高為六萬到五千萬元,違規情節重大者刑責加重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