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會今天通過國民黨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食品業者發現或接獲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販售,並在24時內通知廠商下架並通報衛生局,未自主管理與通報可罰1萬元至10萬元;此外基隆市販賣的豬內產製品不得檢出瘦內精,否則罰5萬至10萬元。
小編評:提醒大家一下,不過中央還在核定,還沒公告在基隆市政府網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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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議會今天通過國民黨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食品業者發現或接獲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販售,並在24時內通知廠商下架並通報衛生局,未自主管理與通報可罰1萬元至10萬元;此外基隆市販賣的豬內產製品不得檢出瘦內精,否則罰5萬至10萬元。
小編評:提醒大家一下,不過中央還在核定,還沒公告在基隆市政府網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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