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採購藥妝上網轉賣,男子觸法挨罰

不少民眾都喜歡到日本採購藥妝,但要小心,如果帶回國內轉賣,恐怕還會吃上官司,新竹就有1名徐姓男子,在日本買了表飛鳴以及嬰兒專用乳酸菌,還上網拍賣,不過這些未經國內實藥署核可的藥品,觸犯了藥事法,判處緩刑,罰金10000元捐給國庫。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祈若鳳:「民眾有自己用藥的需求,所以我們在藥事法有同意,民眾若有自己的需求,可以攜帶自己所需要的藥品回國內,但並不鼓勵說自己假裝當藥師當醫師,把藥品送給別人,或甚至是說賣給別人,如果沒有許可證的話,就有涉及到違反藥事法82條,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是輸入。」

食藥署指出,像是「曼秀雷敦AD軟膏」、「撒隆巴斯緩解疲勞貼」以及「樂敦眼藥水」等等的日本藥品,都未經國內核發藥品許可證,如果民眾代購販賣,恐怕得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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