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明訂學校供應膳食者,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
現行法律規定,學校應加強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會同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抽查學校餐飲衛生,三讀通過條文要求每學年至少抽查1次
另外,現行條文規定,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應組學校午餐輔導會,規範、輔導、考核及獎懲學校辦理午餐相關業務,組成、評選、供應及迴避原則由地方主管機關訂定
基改食品全面退出中小學校園營養午餐。立法院昨三讀修正「學校衛生法」,明訂學校供應膳食者,禁止使用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包括基改黃豆、玉米等生鮮食材及豆腐、豆漿、豆皮等基改加工品,未來都要禁用。教育部推估,未來一餐成本至少多五元。有些離島地區因沒有非基改食材,加上運費,一餐恐要多十元
教育部綜規司司長陳雪玉指出,中小學營養午餐和福利社未來都不能用基因改造的生鮮食材及初級加工品,但大學基於自主且可能沒有團膳,教育部鼓勵但不強制,不過餐廳等要依食安法標示基改食品,讓學生有選擇權利。幼兒園不受學校衛生法規範,但教育部會修改幼兒園的餐點營養規定,比照中小學辦理
陳雪玉指出,衛福部要求年底開始,所有餐廳使用基改食材要標示;學校使用的食材,也要登錄到網路平台
之前各校營養午餐三年以上才會被抽查一次,未來一年至少要抽查一次。此外,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稽查學校午餐辦理情形並派員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