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激素早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第一級致癌物,長期大量使用恐有致癌疑慮,歐盟、美國、中國大陸等國化粧品已禁用,食藥署則是在去年跟進預告禁用,原本禁售令訂今年7月才要上路,在外界反彈下,決定提前至5月,但衛福部最新拍板再度提前至2月。
公告事項:
- 訂定「化粧品中禁止使用Estradiol、Estrone及Ethinyl estradiol成分」,並自公告之日起,凡含有此類成分之化粧品,禁止輸入及製造,持有摻用此類成分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者,應即向本部辦理許可證成分變更登記或自動繳銷許可證。
- 自一百零五年五月一日起,凡含有此類成分之化粧品,禁止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同日起凡未依本公告規定辦理許可證成分變更登記或自動繳銷許可證者,許可證由本部依法廢止。
- 前行政院衛生署原七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衛署藥字第539747號公告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中,編號第6項「」成分,應予刪除。
在台灣,雌激素過去常被用於洗髮精、面霜及乳霜等產品當中,打著能使頭髮烏黑亮麗、濃密或肌膚美白等功效,銷售量不差。
小編評:提早上路,業者要注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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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公告訂定「化粧品中禁止使用Estradiol、Estrone及Ethinyl estradiol成分」,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