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若原料採用基因改造的黃豆,恐有罹癌風險。消基會今(2)日抨擊,現行法令僅要求含有5%以上的基改原料產品,才須在外包裝上標示「基因改造」字樣,規範過於寬鬆,應比照歐盟強制標示所有產品,讓民眾「食」得安心
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消基會於今(2013)年9月間,在台北市、新北市的量販店、超市等通路,購買標示「非基因改造」的食品共18件,包含12件黃豆或其製品,及6件玉米類產品
18件產品標示,均符合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但消基會指出,現行法規僅以基改黃豆或玉米為原料,占最終產品總重量5%以上,才須標示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相對於其他國家,如斯里蘭卡、歐盟、澳洲、紐西蘭、巴西等,最低0.5%到1%就必須標示的規定,台灣含量標示明顯太過寬鬆
消基會指出,台灣農地有限,黃豆及玉米都須仰賴進口,但有統計顯示8成以上黃豆為基因改造產品,若含量5%以下才標示,民眾可能在不知情情況下吃進基改食品,所以應比照歐盟等國家的相同規定,確保「食」的安全
基改食品標示寬鬆 消基會籲比照歐盟
全球基因改造作物還包括番茄、木瓜、馬鈴薯、稻米、油菜等
國內目前標示規定僅局限於基因改造黃豆及玉米
台大農藝系助理教授王裕文指出,因應人類使用太多農藥,美國研發植入抗蟲或抗草基因的基改作物,自八十七年起就有基改作物,但舉凡有植入抗蟲或草劑的基因,就有生殖毒性,會減弱生物繁殖力。例如越戰時,美軍在越南使用落葉劑(橘劑)
奧地利科學家實驗發現,以基因改造玉米餵食白老鼠,從第三代開始出現體重、體長和數量明顯減少,對人類健康是否也造成影響,仍待進一步研究
像是台灣目前規定以基改黃豆和玉米為原料,且佔總重5%以上者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改」等字樣,標準實在太寬鬆。以其他國家的標準來看,斯里蘭卡0.5%、歐盟是0.9%、紐西蘭及澳洲1%、南韓3%以上就要強制標示。台灣對於基改產品含量的要求應該更嚴苛,並強制所有產品皆需標示
台灣法規卻只要求黃豆和玉米兩項產品需要標示,已經不能完全保障民眾的權益。建議政府應該比照歐盟,規定廠商強制標示所有的產品是否含基改成分,以及所含的比例是多少
小編OS: 綠色那段 其實小編看不懂記者的意思, 不過從基因和藥物的角度來看, 植入基因和越戰的落葉劑根本是兩件事, 怎麼混為一談??
目前對基改食物對人體是否有害, 正反兩面的說法都很多, 大多被質疑的, 支持基改無害說的科學數據, 多是廠商支持的研究案發現的, 而有問題的案例在一發表後多會受到各界打壓, 因此形成政府學者會告訴你”基改無害”, 而消基會或主婦聯盟會站出來說基改致癌, 呼籲修法應更嚴謹…
小編也希望強制標示應盡快落實, 我想要自己決定要不要吃這個食物, 而不是矇著眼睛, 析哩糊塗的亂吃一通, 就像我知道雞排和珍奶不好, 但我可以選擇一週或一個月吃一次, 而不要你保證吃雞排和珍奶沒問題, 我就傻傻的狂吃沒有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