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昨聯席初審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若三讀過,針對嚴重違反環保、食安、勞安的企業,將拒絕其申請獎勵補助,並應追回違法期間所申請的獎勵補助。
經濟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林岱樺表示,修法是為遏止類似日月光半導體污染情況再度發生,修法內容被視為「日月光條款」。
通過草案規定,「公司或企業最近三年因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主管機關認定後不得依該條例申請獎勵或補助,且應追回違法期間內申請之獎勵或補助。
小編評:希望能遏止企業傷害環境的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