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天(13日)表示,在2003年之前,曾開放泰國山竹鮮果實輸入,後因果實蠅問題而禁止;如今泰國已完成符合標準的檢疫作為,依國際貿易作為於4月26日預告,最快7月底開放進口。
近7、8年來,泰國不斷提出檢疫作為,經農委會防檢局確認,已經符合檢疫標準,所以在4月26日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中的附件「泰國產山竹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依據國際貿易作為,當審查通過後,必須預告其檢疫條件。預告期至6月26日,屆時彙整各方意見,最快7月底開放進口。
連結: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八項及其附件「泰國產山竹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COA公告)
自泰國輸入山竹鮮果實得採攝氏四十六度持續處理五十八分鐘蒸熱殺蟲處理以殺滅楊桃果實蠅及木瓜果實蠅後輸臺,爰增訂本項,並訂定輸入檢疫條件據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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