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一號開始,四類場所(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共八千家業者,不得再提供內用、使用一次性塑膠吸管,上午環保署再次說明,表示可以紙類吸管取代,但是不能含薄膜。
連鎖速食業者麥當勞帶頭,不提供內用消費者一次性塑膠吸管,改以就口杯、或是提供紙吸管,而相關限用政策,七月一號正式上路,環保署上午再次說明,可以用紙吸管取代,但紙吸管不能含有塑膠薄膜,另外塑膠含量10%以下的吸管,現在也不能用。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使用塗佈貼合塑膠薄膜的吸管,其塑膠成分含量重量低於10%的規定,這一類的吸管,我們也決定把它刪除。」
內用限用政策,第一階段先從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連鎖速食店,約八千家開始實施,預估一年可減少一億支吸管使用,佔使用量1%,不過之前也引發討論的生物可分解PLA材質,是否要排除使用,環保署表示,這次先保留,以後再評估檢討,但環保團體不贊成。
綠色和平媒體與推廣主任劉嘉偉表示,「PLA不僅說後端沒有相關的工業堆肥跟回收可以去處理,也會造成原有回收系統的混亂,我們其實是對此表達蠻憂心。」
連結:環保署公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環保署公告)
為減少一次用塑膠吸管之使用,環保署於108年5月8日公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自108年7月1日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類對象,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但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及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不在管制範圍。違反者第一次勸導,第二次起處新臺幣1,200~6,000元罰款。
環保署說明,本次公告如消費者於購買餐飲時表示欲採外帶方式,而限制使用對象亦已以外帶形式提供吸管,消費者因故又改於現場內食用,則不能歸究於業者,不會進行處分。另針對外帶部分,將同步以輔導方式鼓勵業者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環保署呼籲業者響應一次用塑膠吸管減量政策,除內用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外帶亦不主動提供吸管,並鼓勵民眾飲料直接就口喝或自備可重複使用的吸管,用實際行動減少一次用塑膠吸管使用。